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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
《GB 55030-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防水设计工作年限
年限增长
以防为主。
地下工程50年(一般工程)、屋面工程20年、室内工程 25年、水池10年。
2.0.1 工程防水应遵循因地制宜、以防为主、防排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2.0.2 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
2 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
3 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
4 桥梁工程桥面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桥面铺装设计工作年限;
5 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内壁防水层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10年。
工程防水等级
工程防水类别和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决定了工程防水等级。
- 浙江省嘉兴市(年均降雨量1193.3mm)的屋面和外墙为II类环境,其余均为I类环境。民用建筑(含地下车库)都是甲类工程,所以总体全部都是一级防水。
工程防水类别 | I类环境 | II类环境 | III类环境 |
---|---|---|---|
甲类工程 | 一级防水 | 一级防水 | 二级防水 |
乙类工程 | 一级防水 | 二级防水① | 三级防水 |
丙类工程 | 二级防水 | 三级防水② | 三级防水 |
注①、②:明挖法地下工程,当该工程所在地年降水量大于400mm时,应按I类防水使用环境选用。
2.0.3 工程按其防水功能重要程度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具体划分应符合表2.0.3的规定。表2.0.3工程防水类别(建筑工程部分)
工程类型 工程防水类别 甲类 乙类 丙类 地下工程 有人员活动的民用建筑地下室,对渗漏敏感的建筑地下工程 除甲类和丙类以外的建筑地下工程 对渗漏不敏感的物品、设备使用或贮存场所,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建筑地下工程 屋面工程 民用建筑
和对渗漏敏感的工业建筑屋面除甲类和丙类以外的建筑屋面 对渗漏不敏感的工业建筑屋面 外墙工程 民用建筑
和对滲漏敏感的工业建筑外墙渗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工业建筑外墙 — 室内工程 民用建筑
和对渗漏敏感的工业建筑室内楼地面和墙面— —
条文说明:
2.0.3 本规范依据工程类型与工程防水功能重要程度划分工程防水类别,分为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工程的防水功能重要程度最高,乙类次之,丙类最低。
建筑工程针对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下、屋面、外墙、室内等进行工程防水类别划分,市政工程针对地下、道桥、蓄水类等进行工程防水类别划分。
工程防水功能重要程度考虑了渗漏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因素:(1)渗漏对使用者身心健康的影响;(2)渗漏对工程内部仪器、设备、物资等财产的影响;(3)渗漏对工程正常使用状态、结构耐久性、结构安全等的影响;(4)渗漏后工程维修成本及维修难易程度。
不同工程类型与工程防水类别对应关系见表1和表2。
表1建筑工程及市政地下、道桥工程类型和工程防水类别对应关系(建筑工程部分)
类型 | 甲类 | 乙类 | 丙类 |
---|---|---|---|
民用建筑 |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屋面、外墙和室内工程 ;有人员活动的民用建筑地下室及对渗漏敏感的建筑地下工程,如地下车库 、旅馆、宿舍超市、图书馆、教室、博物馆、厅、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机房、金库、音乐厅、连接通道等 | 亭、台、楼、榭等园林建筑屋面及外墙工程;对渗漏不敏感的地下应急避难场所 | 渗漏水不会影响正常使用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开敞式车库、车棚、料仓等建筑物屋面、外墙及地下工程 |
工业建筑 | 机械、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纺织、轻工医药、化工、船舶、钢铁、水泥、能源等行业,对渗漏敏感的工业建筑屋面、外墙和室内工程和地下工程;存储物品价值高、遇水容易发生危险的仓库 | 铸造、锻造、机械加工等对渗漏不敏感的工业建筑和配套建筑屋面、外墙及地下工程;价值低、无次生灾害的仓库屋面及外墙工程 | 渗漏水不会影响正常使用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业厂房或库房屋面、外墙及地下工程 |
表2 蓄水类工程类型和工程防水类别对应关系
类型 | 甲类 | 乙类 | 丙类 |
---|---|---|---|
蓄水类工程 | 建筑室内水池,对渗漏水敏感的室外水池如游泳池和嬉水池 | 对渗漏水不敏感的室外水池 | - |
市政给水池和污水池、侵蚀性介质贮液池等 | 地表、地下水调蓄水池;雨水排水调蓄水池等 | 人工湖、自然水体、景观水系等 |
2.0.4 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划分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划分(建筑工程部分)
工程类型 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 I类 II类 III类 地下工程 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地下结构板底标高高差H≥0m 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地下结构板标高高差H<0m 一 屋面工程 年降水量P≥1300mm 400mm≤年降水量P<1300mm 年降水量P<400mm 外墙工程 年降水量P≥1300mm 400mm≤年降水量P<1300mm 年降水量P<400mm 室内工程 频繁遇水场合,或长期相对湿度RH≥90% 间歇遇水场合 偶发渗漏水可能造成明显损失的场合
2.0.5 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为II类的明挖法地下工程,当该工程所在地年降水量大于400mm时,应按I类防水使用环境选用。
2.0.6 工程防水等级应依据工程类别和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暗挖法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应根据工程类别、工程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其他工程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1 一级防水:I类、II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甲类工程;I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
2 二级防水:III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甲类工程;II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I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丙类工程。
3 三级防水:III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乙类工程;II类、III类防水使用环境下的丙类工程。
材料要求
WARNING
增加了耐火要求,防水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有提高。
材料厚度比之前有提高。
3.1.3 外露使用防水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
3.2.1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3.3.11 反应型高分子类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类防水涂料和水性聚合物沥青类防水涂料等涂料防水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mm,热熔施工橡胶沥青类防水涂料防水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mm。
条文说明:
3.3.11 防水涂料指使用前呈液体或膏体状态,施工后能通过冷却、挥发、反应固化,形成一定均匀厚度涂层的柔性防水材料。为控制涂层厚度、增加抵抗基层变形破坏的能力,涂料大面施工时宜铺设胎体增强材料。防水涂料施工成膜厚度是影响防水工程质量的重要指标,本条规定了防水涂料作为一-道防水层时在地下、屋面、室内和蓄水类工程等应用场合所应具有的最小厚度。
反应型高分子类防水涂料指以高分子材料为主要成膜物质,加入助剂和(或)填料等,固体含量不小于85%,呈液体状,通过与空气中湿气或组分间反应固化成膜的防水材料,产品包装形式包括单组分及多组分。产品涉及的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19250、《 喷涂聚脲防水涂料》GB/T23446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防水涂料》JC/T 2251、《单组分聚脲防水涂料》JC/T 2435。
聚合物乳液类防水涂料指以聚合物乳液为主要成膜物质,加人助剂和(或)填料等,通过水分挥发固化成膜的防水材料,产品包装形式包括单液型及液粉型。产品涉及的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 23445、《金属屋面丙烯酸高弹防水涂料》JG/T 375、《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JC/T 2090。
水性聚合物沥青类防水涂料指以聚合物改性沥青乳液或普通沥青乳液与聚合物乳液混合,加人助剂和(或)填料等,通过水分挥发固化成膜的防水材料,产品包装形式包括单液型及双液型。产品涉及的现行行业标准有《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JC/T408、《道桥用防水涂料》JC/T 975、《路桥用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JT/T 535。
热熔施工橡胶沥青类防水涂料指以聚合物改性沥青为主体材料,加入助剂和(或)填料等,室温冷却成膜的防水材料,产品常温下呈膏状或块状。产品涉及的现行行业标准包括《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 2428和《热熔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 2678。
3.3.12 当热熔施工橡胶沥青类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配套使用作为一道防水层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5mm。
条文说明:
3.3.12 当热熔施工橡胶沥青类防水涂料与防水卷材配套使用作为一道防水层时,防水涂料的厚度可以比单独作为一道防水层薄,但其仍然需要具有防水功能,而不仅仅是胶粘剂,因此厚度不应小于1.5mm。
3.4.1 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18445的规定,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用量不应小于1.5kg/m2。
3.5.1 非结构粘结用建筑密封胶质量损失率,硅酮不应大于8%,改性硅酮不应大于5%,聚氨酯不应大于7%,聚硫不应大于5%。
3.5.2 橡胶止水带、橡胶密封垫和遇水膨胀橡胶制品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2部分:止水带》GB/T18173.2、《高分子防水材料第3部分:遇水膨胀橡胶》GB/T18173.3和《高分子防水材料第4部分:盾构法隧道管片用橡胶密封垫》GB/T18173.4的规定。
条文说明:
3.5.2 橡胶止水带的耐久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2部分:止水带》GB/T 18173.2的规定。
橡胶密封垫的主要功能是保证盾构法隧道管片环、纵向接缝的长期密封防水,故应具有- -定的强度、弹性和耐久性要求,产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4部分:盾构法隧道管片用橡胶密封垫》GB/T 18173.4的规定。
遇水膨胀橡胶制品主要用于施工缝、后浇带及管片环、纵缝等接缝部位的密封,应具有多次干湿循环后保持完整性的能力,产品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第3 部分:遇水膨胀橡胶》GB/T 18173.3和《高分子防水材料第4部分:盾构法隧道管片用橡胶密封垫》GB/T 18173.4的规定。
3.6.2 屋面压型金属板的厚度应由结构设计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型铝合金面层板的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9mm;
2 压型钢板面层板的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6mm;
3 压型不锈钢面层板的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5mm。
工程防水做法
一级防水做法:
- 明挖法地下工程:3道,P8防水混凝土为一道(必选)。
- 平屋面、坡屋面:3道。
- 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2道;现浇混凝土外墙、装配式混凝土外墙板:1道。
- 室内:楼地面2道、墙面1道防水层;排水坡不应小于1.0%。
4.2.1 明挖法地下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防水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主体结构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防水做法 防水混凝土 外设防水层(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 水泥基防水材料) 一级 不应少于3道 为1道,应选 不少于2道;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不应少于1道 二级 不应少于2道 为1道,应选 不少于1道;任选 三级 不应少于1道 为1道,应选 - 注:水泥基防水材料指防水砂浆、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
2 叠合式结构的侧墙等工程部位,外设防水层应采用水泥基防水材料。
条文说明:
4.2.1 本条主要针对地下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迎水面外设防水层进行规定。
防水混凝土是地下工程防水的基础,在各个防水等级中均把防水混凝土作为应选措施。当防水等级要求较高时,除了设置防水混凝土,还应设置外设防水层。
1 外设防水层一般设置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即底板、侧墙、顶板的外侧,目的是从迎水面隔绝主体结构与地下水的联系,并通过封闭混凝土结构的接缝、贯穿性裂缝等可能的渗漏水通道,获得预期的防水功能。“刚柔相济”是国内外地下工程防水设防的基本原则,表4.2. 1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防水等级为一级的地下工程,使用功能对渗漏水敏感,考虑现浇混凝土的接缝、混凝土自身的收缩以及建(构)筑物的沉降变形(允许范围内)等因素,而水泥基适应变形能力不足,因此要求2道外设防水层中至少应有1道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防水涂料+防水涂料的防水做法应采取厚度和用量双重质量控制措施,目前工程中仅限于聚氨酯、聚脲等反应型高分子类防水涂料。对于防水等级为二级的地下工程,外设防水层材料可在规定的品种中任选。根据材料特性,水泥基防水材料应直接作用于结构混凝土表面;其中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适于在潮湿环境中使用,当与其他防水层结合使用时,应保证与混凝土结构基层和其他防水材料的粘结性能。天然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归属本表中的“防水卷材”。
2 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侧墙之间的形式有分离式、复合式和叠合式三种。从整体防水效果考虑,分离式和复合式结构侧墙,具备外设防水层施工条件,应设置与底板、顶板连续的外设防水层。叠合式主体结构则墙与支护结构之间不具备连续设置柔性防水层的条件,一般采用在支护结构表面涂刷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支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时,连续墙墙幅接头仍是防水的薄弱之处,需要单独做防水处理达到接缝无渗漏的要求。
4.2.3 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的最低抗渗等级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最低抗渗等级
防水等级 市政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 建筑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 装配式村砌 一级 P8 P8 P10 二级 P6 P8 P10 三级 P6 P6 P8
4.4.1 建筑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4.1-1的规定。
表4.4.1-1 平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防水做法 防水层(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一级 不应少于3道 卷材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二级 不应少于2道 卷材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三级 不应少于1道 任选 2 瓦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4.1-2的规定。
表4.4.1-2 瓦屋 面工程的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防水做法 防水层 屋面瓦 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 一级 不应少于3道 为1道,应选 卷材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二级 不应少于2道 为1道,应选 不应少于1道;任选 三级 不应少于1道 为1道,应选 - 3 金属屋面I程的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4.1-3的规定。全焊接金属板屋面应视为一级防水等级的防水做法。
表4.4.1-3 金属屋面工程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防水做法 防水层 金属板 防水卷材 一级 不应少于2道 为1道,应选 不应少于1道;厚度不应小于1.5mm 二级 不应少于2道 为1道,应选 不应少于1道 三级 不应少于1道 为1道,应选 - 4 当在屋面金属板基层上采用聚氯乙烯防水卷材(PVC)、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TPO)、 三元乙丙防水卷材(EPDM)等外露型防水卷材单层使用时,防水卷材的厚度,一级防水不应小于1.8mm,二级防水不应小于1.5mm,三级防水不应小于1.2mm。
条文说明:
4.4.1 本条规定了不同类型屋面工程防水设计所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1 平屋面一般指排水坡度小于或等于18% (10°) 的屋面,其坡度不大,降水在屋面上停留的时间较长,容易出现局部积水,故规定对于二级及以上防水等级的屋面多道设防,以提高防水功能的可靠性,满足防水设计工作年限要求。同时,规定多道设防时,必须有一道卷材防水层,主要是考虑到卷材防水层厚度均匀,更能保证防水功能,但现场要做好搭接边和细部节点处理。
2 瓦屋面是指以搭接、固定的瓦作为外露使用防水层的坡屋面,其排水坡度一般大于20% (11°)。 瓦片搭接固定形成的瓦层既是防水层也排水层。考虑到以排为主的特点,为提高防水功能的可靠性,故规定在防水等级为-级、二级的瓦屋面工程中应设置1道及以上卷材或涂料防水层。其中,防水等级为一级的瓦屋面瓦层下部的防水层中还应包含至少1道防水卷材,主要是考虑到防水卷材厚度均匀,施工方便,有利于保证防水工程质量。
瓦屋面中除了可以选用防水卷材和防水涂料之外,也常用防水垫层。对于坡度大于25%(14°) 的瓦屋面(陡坡屋面),可将防水垫层视为1道防水层。当前,防水垫层材料主要依据的现行行业标准主要有《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JC/T 1067、《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JC/T 1068、《隔热防水垫层》JC/T 2290、《透汽防水垫层》JC/T 2291等。当用于瓦屋面时,防水垫层材料的耐久性应与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相适应。
3 本款中的金属板包括压型金属板和金属面夹芯板。当前金属屋面工程中大多选用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其施工便利,搭接、收头处理更加方便可靠。
焊接不锈钢屋面系统的最外层是将压型不锈钢板与不锈钢固定支座、压型不锈钢板之间,通过电阻焊工艺,焊接成连续焊缝,形成具有完全气密性、水密性整体的金属板面层,故应被视为一级防水的屋面系统。
4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系统是由可外露使用的单层高分子卷材防水层与相关构造层组成的屋面系统。该屋面系统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与使用环境、高分子卷材的耐久性和厚度有关,通过提高防水卷材的耐久性和厚度以保证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和防水可靠性,故防水等级越高,卷材厚度越大。
当III型喷涂硬泡聚氨酯泡沫用于屋面保温且兼作一道防水层时,应依据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防水等级、构造及材料性能等综合判定其防水可行性。
4.4.2 种植屋面工程的排(蓄)水层应结合屋面排水系统设计,不应作为耐根穿刺防水层使用,并应设置将雨水排向屋面排水系统的有组织排水通道。
4.5.1 建筑外墙防水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进行整体防水设计。建筑外墙门窗洞口、雨篷、阳台、女儿墙、室外挑板、变形缝、穿墙套管和预埋件等节点应采取防水构造措施。并应根据工程防水等级设置墙面防水层。
4.5.2 墙面防水层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等级为一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2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等级为二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当采用2道防水时,应设置1道防水砂浆,及1道防水涂料或其他防水材料。
2 防水等级为一级的现浇混凝土外墙、装配式混凝土外墙板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
3 封闭式幕墙应达到一级防水要求。
条文说明:
4.5.2 外墙防水与墙体结构类型有关。
1 当外墙为框架填充或砌体时,外墙砌体粘结与墙面抹灰质量至关重要,砌体结构墙体不具备防水功能,故应采取加强的防水措施。当外墙面采用2道防水时,应设置1道防水砂浆,有助于消除砌体结构渗漏水通道。当建筑外墙为三级防水设防时,可不设置整体外墙防水层,但外门窗洞口周边、穿墙管根部等细部节点应采取防水措施。
2 当基层墙体全部为现浇混凝土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外墙时,其完整性较好,此类外墙工程的混凝土基层或装配式混凝土墙板可不另设防水层,但接缝处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确保墙面整体防水效果。
3 满足水密性、 气密性要求的封闭式幕墙可不另设防水层。
4.5.3 门窗洞口节点构造防水和门窗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框与墙体间连接处的缝隙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和密封;
2 门窗洞口上楣应设置滴水线;
3 门窗性能和安装质量应满足水密性要求;
4 窗台处应设置排水板和滴水线等排水构造措施,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
条文说明:
4.5.3 门窗框洞口周边是渗漏高发部位,应重点设防。门窗框间嵌填的密封处理应与外墙防水层连续,才能阻止雨水从门窗框四周流人室内。门窗上楣的滴水处理可以阻止雨水顺墙渗人门窗洞口缝隙。窗台外排水坡度利于防水。 外墙防水层应延伸至门窗框,防水层与门窗框间应预留凹槽,并应嵌填密封材料。
4.5.4 雨篷、阳台、室外挑板等防水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篷应设置外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且外口下沿应做滴水线。雨篷与外墙交接处的防水层应连续,且防水层应沿外口下翻至滴水线。
2 开敞式外廊和阳台的楼面应设防水层,阳台坡向水落口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并应通过雨水立管接人排水系统,水落口周边应留槽嵌填密封材料。阳台外口下沿应做滴水线。
3 室外挑板与墙体连接处应采取防雨水倒灌措施和节点构造防水措施。
条文说明:
4.5.4 本条规定了雨篷、阳台、室外挑板等处防水做法的基本要求。
1 适度的外排水坡度,可以使篷顶的雨水迅速排走,做好雨篷与外墙交界的接缝防水,以保证此处防水的可靠性。
2 阳台坡向水落 口的排水坡度,可防止积水。 水落口周边嵌填密封材料、阳台外口下沿设置滴水线是防水的基本要求。当阳台下沿采用水泥砂浆时,滴水线可做成滴水槽或者鹰嘴;当阳台下沿采用石(块)材面砖饰面时,可在阳台下沿底边铺贴出滴水线。
我国南方地区住宅大量存在开敞式阳台,且该地区降雨量大,气候湿潮,为提升住宅整体防水性能,规定了开敞阳台的楼面应设防水层,并应通过雨水立管排水。
3 空调室外机搁板等室外挑板应有向外的排水坡度以防止雨水倒灌,节点处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4.6.1 室内楼地面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6. 1条的规定。
表4.6.1 室内楼地面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防水做法 防水层 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 水泥基防水材料 一级 不应少于2道 防水涂料或防水卷材不应少于1道 二级 不应少于1道 任选
4.6.2 室内墙面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4.6.3 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设排水坡,并应坡向地漏或排水设施,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0%。
防水施工
5.1.7 防水卷材最小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 防水卷材最小搭接宽度(mm)
防水卷材类型 搭接方式 搭接宽度 聚合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 热熔法、热沥青 ≥100 自粘搭接(含湿铺) ≥80 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 胶粘剂、粘结料 ≥100 胶粘带、自粘胶 ≥80 单缝焊 ≥60,有效焊接宽度不应小于25 双缝焊 ≥80,有效焊接宽度10X2+空腔宽 塑料防水板双缝焊 ≥100,有效焊接宽度10X2+空腔宽
5.1.8 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铺贴应平整顺直,不应有起鼓、张口、翘边等现象。
2 同层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错缝距离不应小于500mm。卷材双层铺贴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至少1/3幅宽,且不应互相垂直铺贴。
3 同层卷材搭接不应超过3层。
4 卷材收头应 固定密封。
条文说明:
5.1.8 本条规定了防水卷材施工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1 要求搭接边平整顺直, 不应有起鼓、张口、翘边等现象,主要是为了保证接缝的密实可靠。当出现前述现象时,搭接宽度难以满足要求,接缝部位还易形成渗漏水通道。
2 规定相邻两幅卷材短边错开500mm以上铺贴,是为了避免短边搭接形成“十字”接头,局部加厚变硬,接缝集中,增加渗漏水风险。双层铺贴时,要求上下两幅卷材错开至少1/3幅宽,也是基于相同原因。相互垂直铺贴,不利于受力变形,还会造成大量的接缝。
3 要求同层卷材搭接部位不应超过3层,也是为了防止形成“十字”接头,增加渗漏水风险。
4 卷材收头部位进行固定密封,是为了保证收头部位防水的可靠性。
5.1.9 防水涂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布应均匀, 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起鼓;
2 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 当遇有降雨时 ,未完全固化的涂膜应覆盖保护;
4 当设置胎体时,胎体应铺贴平整,涂料应浸透胎体,且胎体不应外露。
条文说明:
5.1.9 本条规定了防水涂料施工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1 涂膜厚度及均匀性是衡量涂料防水层质量的基本指标。要求涂膜不起鼓,目的是要避免局部或大面粘结强度不足,产生剥离、蹿水,故作出明确规定。
2 当涂膜防水层不能连续施工完成时,两次施工时的接槎部位容易出现粘结不牢,为避免发生此情况,规定“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 未固化的涂料容易被降水破坏,故应进行临时遮挡保护。
4 涂料中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为保证涂膜厚度、均匀性、外观等质量要求,应执行本款的规定。
排水板(专题)
- 设计说明写“窗台处应设置外带滴水线的铝合金排水板,排水板坡度不应小于5%,排水板与窗户同时制作安装。”
DGJ32 157-2017-J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3.4.1 披水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披水板用铝合金材料制作时,板厚不小于1.5mm;用不锈钢或热镀锌钢板制作时,板厚不小于1mm。
2 披水板用铝合金材料制作时,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程表3.2. 2的要求。
3 披水板宽度应根据窗台宽度及各类外墙外保温构造厚度设计,披水板应有可靠的阻u止雨水内渗的披水构造设计。
4 披水板出厂时, 表面处理面应粘贴保护膜。
资料:
一、 一般要求 1.1 金属披水板厚度不应小于1.5mm,玻璃钢披水板厚度不应小于3.0mm,热镀锌钢板披水板的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45μm 1.2 当披水板的阻水钩位于外窗下框外侧的沟槽内时,外窗下框应安装附框并将一根长度短于洞口宽度约5mm的20mm×30mm,壁厚2mm热镀锌钢管固定在附框上。 1.3 披水板出厂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沿阻水钩打Φ5.0mm孔,孔间距不宜大于500mm,阻水钩两端的孔距端头不宜小于20mm; 2) 披水板上表面应粘贴保护膜,阻水钩背面应粘贴厚度不小于2mm的双面胶粘带。 1.4 采用外挂式安装的外窗金属披水板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J 908-8的规定。 二、 披水板安装 2.1 外窗台披水板的安装应在外墙保温施工完毕,窗洞口侧墙保温施工之前,与在窗框和墙体之间的发泡密封施工同步进行。 2.2 披水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阻水钩位于外窗下框外侧的沟槽内的,应预先在方钢管上安装披水板的位置打Φ3.0mm孔; 2) 阻水钩位于外窗下框外侧的,可采用4mm自攻自钻螺钉将披水板固定在外窗下框外侧。 3) 安装自攻自钻螺钉前,应在安装孔内打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4) 披水板的披水坡度不应小于5%。 2.3 披水板的安装步骤如下: 1) 清理窗台并在窗洞口侧墙画好披水板安装线; 2) 在窗框与墙体之间打聚氨酯发泡密封胶; 3) 参考安装线在窗台上摊铺保温砂浆; 4) 撕掉披水板阻水钩背面双面胶粘带的保护膜,将披水板就位按实; 5) 在阻水钩安装孔内打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用4mm自攻自钻螺钉将披水板固定在钢管上或外窗下框外侧。 2.4 披水板安装就位24h后,方可进行外窗洞口侧墙的保温砂浆施工,保温砂浆厚度不宜小于30mm。 保温砂浆施工前,应撕开披水板两端的保护膜,保温砂浆应压住披水板。 2.5 披水板下侧与外墙保温砂浆的接缝处,应采用预压膨胀密封带密封。 2.6 各项施工过程中,不得蹬踏、撞击披水板,也不得在披水板上放置重物。 2.7 工程竣工验收前,撕掉披水板保护膜,并擦净表面。 二、 披水板安装示意图
( 披水板安装示意图 ) 1外窗,2耐侯胶,3附框,4方钢管,5披水板,6保温砂浆,7固定片,8胀管,9聚氨酯发泡胶,10保温材料,11防水砂浆 12预压膨胀密封带
本文最后更新: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