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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审责任(杭州)

一审上传图纸:

1、全套施工图纸(含绿色建筑和节能设计专篇、海绵城市设计总图、专篇、审查意见书、 建筑工业一体化)。

2、如果有人防,还需人防各专业图纸(含临战转换设计专篇)。

3、勘探图纸。

一审附件上传:

1、扩初批复或方案与扩初二合一批复、赋码表。

2、勘探报告文字部分。

3、节能计算书(含防结露计算)、节能承诺书。厂房不需要

4、节能审查合格意见书和回复(含审查意见)。厂房不需要

5、绿色设计星级自评表、设计表。厂房不需要

6、消防专篇。

7、结构计算书。

8、设备各专业计算书。

9、设计合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0、人防批复。

11、工程规划许可证(工规证)。

12、技术复核表(注册章)。扩建、改建需要

13、停车场送审表、5G设计内容、日照分析(视工程定)。

审查范围和流程(杭州)

审查机构时限流程
免于审查无图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和落实事中事后抽查机制,每月对所属行政区域内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个数不少于1个。
前置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须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审查结论。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出具本次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的结论,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后置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图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应在20个工作日内),并在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前,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监督机构提供完整的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变更情况说明。
文件依据:

杭建审改办【2022】3号 优化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的实施意见(2022.11.1)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

根据工程建设行业特点,在坚持施工图联审的基础上,建立分类审查制度,对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差异化的审查和管理方式:

1、三类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

以下三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无需审查:

1)企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件1)

2)公园绿化建设项目(其中涉及房屋建筑工程的按照本意见相应条款对应的项目实施);

3)宽度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一般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特殊道路及涉及桥梁、隧道等除外)。

2、部分项目实行施工图前置审查

以下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仍按现行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办法,在施工许可前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1)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

2)抗震设防类别为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

3)国家规定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

4)国家规定需要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

5)应建防空地下室工程;

6)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类工程;

7)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有建筑二次装修工程、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涉及结构改变的,包括墙体存在新增、增加楼面荷载、增减楼梯、增减楼板、对原主体结构梁板、柱及承重墙进行改变( 如局部增设夹层结构、局部楼板开大洞拆除梁或板等);涉及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的;涉及建筑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改变的;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人员密集场所;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施工许可前审查的各类建设工程。

3、部分项目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

除前述免于施工图审查和实行施工图前置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外,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取消其施工许可前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

(二)完善施工图审查闭环流程

1、实行免于施工图审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和落实事中事后抽查机制,每月对所属行政区域内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个数不少于1个。

2、实行施工图后置审查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图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应在20个工作日内),并在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前,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监督机构提供完整的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变更情况说明。

3、免于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后置审查的项目,在抽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未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包括上传设计文件内容不全)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逾期未获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同步将信息报送至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作出处罚,并将结果记入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

4、实行施工图前置审查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须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审查结论。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出具本次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的结论,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5、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分歧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由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作出结论。

住建部46号令 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装修项目

需要提供:技术复核表、消防设计专篇、原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中还要上传原有建筑平面图。

关于加强杭州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三、“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技术复核表”应当由原主体设计单位出具,除加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建筑及结构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复核的结论应当明确是否满足规范及安全要求。原主体设计单位注销的,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与主体工程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复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图审查内容

住建部 46号令 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二)全套施工图;

(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DB33/T 1286-2022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标准

3.0.1 建设单 位应对住宅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应依法对住宅工程质量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3.0.2 建设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 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3 不得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4 不得与设计单位约定钢筋用量指标和混凝土用量指标;

5 提出的勘察和设计优化建议应有注册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

3.0.3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并应结合工程实际,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采取相应的勘察和设计措施;

2 应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的勘察和设计措施进行技术交底。

3.0.4 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的勘察和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3.0.5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浙江省个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包含: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类型国标行业所属行业备注
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7010)其他
审批类制造业轻工

方案规划审批批复

用地性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住建部46号令 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二)是否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四)是否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

(五)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

(七)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八)是否建立健全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九)审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审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审查情况统计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施工图审查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信息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一)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的;

(六)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七)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第二十五条 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审查合格书无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3万元罚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审查人员在虚假审查合格书上签字的,终身不得再担任审查人员;对于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的审查人员,还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

(一)压缩合理审查周期的;

(二)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

(三)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当依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杭州人防审查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管理规定2022.01

浙人防办[2022]6号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管理规定(试行)

浙人防办[2020]31号 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平时开发利用和战时防护效能。防空地下室战时人防掩蔽面积不低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60%,平时用途为停放机动车的,机动车车位净面积不低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25%。

杭州节能绿建

工业用地配套,建设主管部门不组织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浙建[2018]11号 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2018.5.28)

第五条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理论计算值)折算的建筑规模实行分类管理(以年综合能源消耗一千吨标准煤折算成基准建筑规模):

(一)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三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上、三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十八条 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二)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包括用于办公、商业、旅游、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邮政通信、交通运输(机场、港口、车站)、展览等活动的建筑。

(三)总建筑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一次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

(四)基准建筑规模,公共建筑是指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居住建筑是指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

对于同时具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基准建筑规模,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后,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杭建审改办[2018]4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工业项目中的民用建筑(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参照本实施意见开展设计专篇编制,按建设程序履行设计、建设、验收等职责,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单独组织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杭建科发[2022]136号 杭州市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专篇设计内容与自审审查要点(2022版)

DB33 1092-2021 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3.0.5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应进行绿色建筑设计,自评结果不应低于现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预评价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不应低于预评价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

审批制度改革

2019.08 (最后更新于2020.02)

INFO

主要是配合“精减审批环节”、“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相关政策。

1、法规及文件

日期法律及文件备注
2019-4-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
2019-3-13国办发[2019]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审批程序的指导文件
2018-12-29住建部46号令 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政府购买服务 增加消防、人防
2017-10-7国务院令第687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去掉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

国办发[2019]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13)

2、统一审批流程

(四)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

(七)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也可以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八)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十)推行告知承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修改为:……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10-7)

七、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八、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TIP

  • 《建筑法》:只修改了一条,十五日改成了七日。

  • 《城乡规划法》:只修改了一条,作用是优化审批时序。

  • 旧版(279号)(2000-1-10):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 旧版(293号)(2000-9-20):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3、取消图审趋势

起因:根据《国办发[2019]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若以“保留施工图审查环节”为前提,政府购买效率最高,可以大大的提升审图效率,还可以消除因市场化动作给施工图审查工作带来的 各种不良影响。

实行过程: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后,除了之前就率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地区,真正执行的省份并不多,而且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新问题:小城市财政吃紧,审图单位有选择性审图;部分省市审图流于形式,质量更难保证。

趋势:“为了精简审批环节,可以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

市场应对

负责任的甲方公司会有严格的内审或委托第三方图审,但因为甲方和第三方图审都不承担设计责任,目标重在“经济”,对设计院是一种新的压力。(让设计经济合理也是设计师的责任。)

第三方图审:(表格来源于网络)

审查主题侧重点收费情况周期成果作用
以10万方住宅区为例
施工图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涉及到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不高于2元一平方米,个别省市已取消收费初审10天,复审2天左右审查意见100条以内消除设计中不符合政策法规的内容,推进项目进程。
第三方图审设计咨询公司甚至个人,无需资质图纸的全方位质量管控,重点为错漏碰缺检查2~3元一平方米,视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波动初审12天,复审3天左右审查意见1000条以上减少图纸中错漏碰缺问题,减少返工量,节省成本

设计院处境

之前之后
程序1、按照各方意见调整修改后拿到图审合格证 2、拿工规证及施工许可证 3、按施工图验收1、方案审查通过后拿到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上传图纸,签承诺书后下发施工许可证 3、先开工再图审/或无图审(如浙江、江西) 4、竣工验收找问题,且关联处罚
分析图审之前,各版图约束力较小; 设计、甲方可随时修改的余地大方案落定无修改的余地和时间(新政也称“拿地即开工”政策)。 后审直接关联处罚(已开工或完工,面临多重经济损失)
设计策略解决紧急问题,不紧急的先放着(方案阶段结构设备不参与)。碰到两可的问题冲冲看,被提了再改方案阶段需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主动设计。报方案需: 设计深入无变动,严格自查无硬伤,指标精确同施工图
难题列举现场和出图不一致(做错或配合白图)。建筑、结构图对不上指标或总图和工规证不一致。 后审或不审带来的其他后果(目前尚无多少经验)
利弊图审制缩小了图纸的质量竞争,打击了投入施工图管理的积极性。图审还是合理的设计拖延时间。 多道关卡利于了解当地政策及执行,有修改时间。多部门共同担责,设计院风险较小。质量管理的重建需要时间和认识的改变 项目负责人通常只懂一个专业,但要承担总负责的责任 同一规范,各地的执行理解不好把握,存在风险 面对甲方的不合理要求,没有图审作为依据,且要承担全部责任

取消图审后

风险大(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合理要求均应拒绝)

时间紧(图审时间应该预留充分,控制设计节奏,严控校审流程)

技术力量薄弱(需要改变认识,加强中坚力量建设)

4、取消图审的地方政策

各地措施有差异,总原则都是响应“国办发[2019]11号”中的“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中的要求。

1)、浙江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0-3-24)([点击查看](http://www.zj.gov.cn/art/2020/3/24/art_1551437_42379634.html))

(三)主要目标。2020年,全省积极推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度,取消低风险小型项目、一般房建项目的施工图事前审查环节,建成全省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在线管理模块。2021年起,除依法需要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外,全面推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评价管理。

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9-7-23) ([点击查看](http://jst.zj.gov.cn/art/2019/7/23/art_1588053_36024767.html))

……探索缩小施工图事前审查的范围,对结构安全等级较低,不涉及消防设计审核、人防报建审批、防雷设计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和买受人、承租人等第三人权益的建设工程,不再进行施工图事前审查,实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的行政管理要求,一律不得作为审查内容,有效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

(一)推行施工图自审备案制。除……以外,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自审备案制。对实行自审备案制的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即可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施工图纸,不再需要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于不适用自审备案制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对地下、地上部分(以一层底板顶面为界)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23日

2)、山西省

晋建办字[2019]155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 ([点击查看](http://zjt.shanxi.gov.cn/Main/cmsContent.action?articleId=c54c550e-bcdf-41e7-bd7c-1970dc08f29d))

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取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停止承接新的审查业务,已承接的按照原程序完成审查。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7月1日前已委托图审机构审查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TIP

2019年7月1日起,山西省全面取消图审,消防审查集中在少数几家审查机构。

3)、广东省

穗府函〔2019〕194号 广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08-26)([点击查看](http://www.gz.gov.cn/ysgz/tzzc/content/post_4759490.html))

探索取消政府投资类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函、提交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及注册设计人员签章的施工图,可以申请施工许可核准。

深圳 关于征求《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0-2-25)([点击查看](http://www.szjs.com.cn/htmls/202002/67966.html))

……我市拟于2020年4月1日起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为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深府办函[2019]23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9-26)

(四)深化施工图制度改革

1、取消施工图审查 制定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审查文件作为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施工报建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承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将设计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信息共享,可供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联合测绘、竣工联合验收和城建档案归档等环节使用。

INFO

深圳市:2020-4-1起取消施工图审查。

4)、山东省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2020-2-4)([点击查看](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0/3/19/art_107860_106180.html))

二、全面减权放权授权

5.大幅压减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计划,3年内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压减50%以上,凡能交给市场的一律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对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变相审批行为集中清理整治。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效能的通知》(2019-9-12)([点击查看](http://www.xihaian.gov.cn/n10/n27/n31/n39/n45/190917160705574752.html))

自2019年9月12日起,青岛西海岸新区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制。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人防、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时,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见附件),不再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INFO

另有(烟台):2019年5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烟台市施工许可容缺图纸审查机制经验做法》的通知

5)、江苏省

宁建改字[2019]7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9-3)([点击查看](http://sjw.nanjing.gov.cn/tzgg/201909/P020190910653373601467.pdf))

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进行以下改革:

·取消施工图审查

·除特殊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外,取消消防验收及备案

·取消设计方案审查

·取消人防、交通、竣工档案验收,以及水、电、气等工程验收

以上自10月1日起,开始试行。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清单:

6)、陕西省

渭南市 渭工改办发[2019]4号 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取消施工图设计审查推行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试点的通知

自2019年11月6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取消施工图设计审查,实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有效夯实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本文最后更新: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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