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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工程

外墙

JGJ/T 112-2019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

10.3.8 面砖饰面层空鼓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检测评估面砖空鼓面积超过50%,且与基层墙体分离大于15mm以上的墙面,应采用原面砖铲除并重新铺设的置换法修缮。

2 对检测评估面砖空鼓面积不超过50%,且与基层墙体分离在15mm以内的墙面,或暂未空鼓但经检测评估面砖与墙面粘结强度不能满足要求的墙面,可采用加固法修缮。

3 当采用加固法进行修缮时,应根据面砖的空鼓情况和设计要求,在面砖饰面覆盖透明柔韧加固层,使面砖饰面形成整体,同时应采用局部注浆的方法,充填与粘结空鼓部位,应通过锚固使面砖与基层牢固连接。

JGJ 376-2015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

3.0.3 建筑外墙外保温 系统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前应进行评估;

2 当修复面积合计达到50m²及以上时,应制定修复设计方案;当修复面积合计为50m²以下时,应在评估报告中明确修复技术要点;

3 应制定修复施工方案,明确修复施工要点;

4 应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工程进行验收。

4.4.4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评估结论应明确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修缮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空鼓面积比不大于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不低于原设计值70%时,宜进行局部修缮;

2 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空鼓面积比大于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低于原设计值70%,或出现明显的空鼓、脱落情况时应进行单元墙体修缮。

DG/TJ 08-2310-2019 外墙外保温系统修复技术标准

6.3 整体薄层原位修复

6.3.1 外墙外保 温系统可采取整体薄层原位修复。对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整体薄层原位修复时,应根据饰面类型选择非透明原位修复系统或透明原位修复系统。

6.3.2 非透明原位修复系统、透明原位修复系统应符合表6. 3.2-1~表6.3.2-3 的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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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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