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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分类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2.1.4 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及社会民生服务等公共建筑除应满足各类活动所需空间及使用需求外,还应满足交通、人员集散的要求。
条文解释:
2.1.4 本条对公 共建筑提出基本功能的目标要求,除了要满足各类活动所需空间及使用、交通、人员的集散的最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本规范其他章节的相关要求。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教育类建筑是指供基础、技能及素质教育的教学场所。
办公科研类建筑是指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商谈、接洽、处理、服务性交易等业务活动的场所。
商业服务类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娱乐、休憩、餐饮、消费、日常服务的场所。
公众活动类建筑是指供休闲、运动、参观、观演、集会、社交、宗教信徒聚会的场所。
交通类建筑是指供旅客等候和运输、交通工具停放、交通管理的场所。
医疗类建筑是指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与护理,承担公共卫生的预防与保健,从事医学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场所。
社会民生服务类建筑是指社会民生服务场所。
综合类是指不同业态共处-一个场所。
民用建筑具体分类,见表1。
GB50364-2018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既有建筑增设和改造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
条文解释:
1.0.2 条文说明 (P77)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总称。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其分类和举例见表1。
GB/T 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3.1.1 建筑工程按照使用性质可分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等。
3.1.2 建筑工程按照组成结构可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室外建筑工程。
3.1.3 建筑工程按照空间位置可分为地下工程、地上工程、水下工程、水上工程等。
附录A 建筑工程分类表
名称 | 编码 |
---|---|
建筑工程 | 1000000000 |
民用建筑工程 | 1010000000 |
居住建筑 | 1010100000 |
地基与基础工程 | 1010101000 |
主体建筑工程 | 1010102000 |
建筑屋面工程 | 1010103000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1010104000 |
室外建筑工程 | 1010105000 |
办公建筑 | 1010200000 |
旅馆酒店建筑 | 1010300000 |
商业建筑 | 1010400000 |
居民服务建筑 | 1010500000 |
文化建筑 | 1010600000 |
教育建筑 | 1010700000 |
体育建筑 | 1010800000 |
科研建筑 | 1010900000 |
卫生建筑 | 1011000000 |
交通建筑 | 1011100000 |
人防建筑 | 1011200000 |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 | 1011300000 |
工业建筑工程 | 1020000000 |
厂房 | 1020100000 |
仓库 | 1020200000 |
辅助附属设施 | 1020300000 |
构筑物工程 | 1030000000 |
工业建筑的分类
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执行,先进制造业分类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 》(国统字 (2018) 111号)执行。土地等别按照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制定的城镇土地等别执行。
本文最后更新: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