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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卫生间)的设置

一、规范及图集

  • 📕 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 CJJ 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 📖 07J920 城市独立式公共厕所

厕所封面

  • 📌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 📕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 20J813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图示
  • 📗 DB33/T 1210-2020 (浙江省)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
  • 📗 DB3301/T 0235-2018 (杭州市)城市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二、分类

NOTE

  • 公建筑建筑内的厕所至少为附属式公共厕所二类。(设置场所的最低标准)
  • 地块内配建的公共厕所应明确类别要求。(应满足对应的厕位面积指标)

旅游厕所(有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厕所统一编码ID号和旅游厕所二维码)按质量要求分为2个类别,由高到低依次为I类、II类。(📕《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独立式公共厕所应按周边环境和建筑设计要求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独立式公共厕所类别的设置应符合表3.0.5的规定。(📕《CJJ 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3.0.5)

表3.0.5 独立式公共厕所类别

设置区域类别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一类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二类
其他街道三类

注:独立式公共厕所二类、三类分别为设置区域的最低标准。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按场所和建筑设计要求分为一类和二类。附属式公共厕所类别的设置应符合表3.0.6的规定。(📕《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3.0.6)

表3.0.6 附属式公共厕所类别

设置场所类别
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展览馆、机场、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二、三级医院等公共建筑一类
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和一级医院等公共建筑二类

注:附属式公共厕所二类为设置场所的最低标准。

活动式厕所:应急和不宜建设固定式厕所的公共场所,应设置活动式厕所。(📕《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3.0.7)

三、卫生间的服务半径

📕 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5.1.2 旅游厕所分布应按照表1要求规划设置,新建景区旅游厕所应同步规划和建设,已建成景区应按表1要求逐步完善。 5.1.3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厕所应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化文件规定设置,未规定的内容参照本文件执行。 5.1.4 规划用地困难和不宜建设固定厕所的应设置活动厕所,并应符合CI/T 378相关规定。

表1 旅游厕所设置位置和间距

位置间距/m
景区内主要景点、景区出入口、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文体活动设施区域等;旅游度假区、旅游街区、乡村旅游点等< 400
国家森林公园或类似规模景区道路沿线景区内道路沿线等400~2000
主要景点、全域旅游道路沿线(不含高速路)的游客休息点.观景平台、停车场等区域内同步规划和建设

注1:每个位置类别中,根据人流量和现场情况选取合理的间距。 注2:以老人、孩子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旅游目的地,根据旅游区的特点适当缩小厕所间距,不超过300m。 注3:设置旅游厕所间距和位置时包括附属式厕所和活动厕所。

📌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5.6.1 民用建筑应根据功能需求配置公共厕所(卫生间),并应设洗手设施。

(条文说明:)5.6.1 本条是关于卫生安全、人身健康的基本功能保障要求,配置洗手设施应该属于最基本的卫生要求。本条提出的民用建筑,应根据需求配置厕所(卫生间),即明确**是民用建筑就应该配置厕所(卫生间)**的规定,但考虑有些项目是多座建筑组成,比如楼群前的传达室,它也属于民用建筑,假如它附近建筑里设有的公共厕所可以借用,此传达室就不必再设置卫生间,故需要统筹考虑合理配置。

5.6.2 公共厕所(卫生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建筑功能合理布局,位置、数量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条文说明:)5.6.2 本条对公共厕所(卫生间)的设置给出基本设置原则。1 当公共厕所(卫生间)布置在建筑物内时,其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要求,且不宜超过50m; ……

**📕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

6.6.1 厕所、 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宜超过50.0m

四、厕位面积指标

📕 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7.2.2 不同类别旅游厕所的管理与服务质量要求应符合6.2的规定。

旅游厕所I类(m²/厕位)5~9 | 旅游厕所II类(m²/厕位) 2~4.99

📕 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3.0.8 独立式公共厕所平均每厕位建筑面积指标(以下简称厕位面积指标)应为:一类:5m²~7m²;二类: 3m²~4.9m²;三类: 2m²~2.9m²。

五、男女比例

📌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5.6.3 公共厕所(卫生间)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

条文说明:

5.6.3 本条是关乎人民人身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功能要求。

**📕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

6.6.2 卫生器具配置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在男女使用人数基本均衡时,男厕厕位(含大、 小便器)与女厕厕位数量的比例宜为1: 1~1: 1.5;在商场、体育场馆、学校、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园等场所,厕位数量比不宜小于1 : 1.5~1 : 2。

📕 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4.1.1 在人流集中的场所, 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下同)的比例不应小于2:1。 4.1.2 在其他场所,男女厕位比例可按下式计算: R=1.5w/m (4.1.2) 式中:R——女厕位数与男厕位数的比值; 1.5——女性与男性如厕占用时间比值; w——女性如厕测算人数; m——男性如厕测算人数。

4.1.3 公共厕所男女厕位的数量应按本章第4.2节的相关规定确定。 4.1.4公共厕所男女厕位(坐位、蹲位和站位)与其数量宜符合表4.1.4-1和表4.1.4-2的规定。

CJJ14-2016,表4.1.4

4.1.5 当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70m²,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宜为2:1,厕位面积指标宜为4.67m²/位,女厕占用面积宜为男厕的 2.39倍(图4.1.5)。

CJJ14-2016,图4.1.5

六、厕位及洗手盆数量

  • 详规范表格,此处不一一列出。

📕 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4.1.3 公共厕所男女厕位的数量应按本章第4.2节的相关规定确定。

4.2.6 公共厕所的男女厕所间应至少各设一个无障碍厕位。

4.2.7 固定式公共厕所应设置洗手盆。

4.2.9 公共厕所应至少设置一个清洁池。

其它:📕 《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6.1.1 表2

七、第三卫生间

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无性别厕所满足无障碍卫生间要求时,可不设无障碍卫生间。

  • 📝 公共建筑每层都要设无障碍卫生间。

📕 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4.2.10 公共厕所第三卫生间应在下列各类厕所中设置: 1 一类固定式公共厕所; 2 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 3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及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活动式公共厕所。

4.3.3 第三卫生间(图4.3.3)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人口,应方便行动不便者进入,轮椅回转直径不应小于1.50m; 2 内部设施宜包括成人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多功能台、安全抓杆、挂衣钩和呼叫器、儿童坐便器、儿童洗手盆、儿童安全座椅;

3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5m²;……

**📕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

6.6.3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布置应相对集中、隐蔽。有无障碍要求的卫生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无障碍设计标准的规定。

4 公共活动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且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可兼做无障碍厕所

📕 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6.1.4 家庭卫生间应符合以下内容。(*旅游厕所I类应设,可代替无障碍厕位。详表7)

b)家庭卫生间的设施应符合GB50763中无障碍厕所的规定,可不再另设无障碍大便位,位置宜方便乘轮椅者进出和在内部回转,回转直径大于或等于1.5m。 c)室内使用面积大于或等于6.2 m²,平面布置应符合人体活动尺寸,洁具和设施的平面尺寸和人体使用空间尺寸应满足CJJ 14-2016 中的规定。

八、母婴室

  • 📖 23J941 母婴室(2023-09-01)

母婴室封面

📌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5.7 母婴室

5.7.1 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建筑内应设置母婴室。

5.7.2 公共建筑应根据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母婴室的位置、数量、面积及配置设施。

条文说明:

5.7.1、5.7.2 依据国卫指导发【2016】63号 “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了适应市场监管的要求,本节规定了母婴室配置的原则,以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母婴室是为便于哺乳期妇女哺乳或集乳设置的房间,不是儿童休息、娱乐室。办公建筑等工作场所也应根据哺乳期女职工的需求,建设和完善女职工专用设施。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场所是指:商业活动、医疗、公众活动、交通及社会民生服务等公共建筑。母婴室的设置对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般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m²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民用建筑,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10m²的母婴室;母婴室可根据具体情况配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地面面层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

6.6.6 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博览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0.0m²; 2 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臬椅等必要的家具; 3 母婴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七、清洁间

**📕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

6.6.3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 公共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

八、管理间

(*旅游厕所I类应设。详表7)面积 ≥ 4m²

八、标志标牌

📕 CJJ 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4.3.9 公共厕所附近应设标有公共厕所的标志、方向和距离的指示牌,公共厕所的其他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女进出口,应设有明显的性别标志,标志应设置在固定的墙体上;

2 厕所门应设坐、蹲位标志或无障碍,厕位标志、厕位有无人标志; 3 标志的图形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 125的有关规定; 4 第三卫生间人口应设专用标志(图4.3.9)。

📕 GB/T 18973-2022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6.1.8 标识图案应规范、易识别,并符合以下内容。 a) 厕所标识牌、厕所内器具标识牌和厕所导向标识牌应符合GB/T10001.1和CJJ/T125的规定,中英文对照(可根据客源分布情况增设其他文字),家庭卫生间的图形符号见表5。标识牌的材质防腐、防眩光,安装牢固、位置醒目、易识别。

表5 家庭卫生间图形符号 家庭卫生间

  • 💬 ↑ 这个标志和📕 《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4.3.9.4的“第三卫生间入口专用标志”是一样的。

b)厕所信息牌应有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厕所统一编码ID号和旅游厕所二维码,标明开放时间、保洁人员姓名、监督和紧急求助电话等内容。 c)厕所导向牌应标明厕所的方向和路程长度;夜间开放的厕所,标牌应昼夜可识别。 d)男女厕所标识牌应安装在男女厕所出入口的醒目位置,不应安装在门扇上;无障碍厕间、家庭卫生间的标识牌安装在厕门外;厕所蹲坐位标识牌宜安装在厕位门的中上部。 e)提示和警示标识牌应醒目,简洁易懂,提示标识包括冲便、洗手、干手、开门方向、禁烟等。

本文最后更新: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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