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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住房和适老设计

无障碍住房的要求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3.4.1 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居室应设于底层或无障碍电梯可达的楼层,应设在便于到达、疏散和进出的位置,并应与无障碍通道连接。

3.4.2 人员活动空间应保证轮椅进出,内部应设轮椅回转空间。

3.4.4 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居室内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轮椅进出,内部应设轮椅回转空间;

2 内部应设置无障碍坐便器、无障碍洗手盆、无障碍淋浴间或盆浴间、低位挂衣钩、低位毛巾架、低位搁物架和救助呼叫装置;

3 应设置水平滑动式门或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3.4.5 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设置厨房时应为无障碍厨房。

3.4.6 乘轮椅者上下床用的床侧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

3.4.7 窗户可开启扇的执手或启闭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00m,手动开关窗户操作所需的力度不应大于25N。

TIP

厨房:6m²,需要做无障碍厨房。

卫生间:4m²,内部应设回转空间。

卧室:10.5m²。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3.12 无障碍住房及宿舍

3.12.1 户门及户内门开启 后的净宽应符合本规范第3.5节的有关规定。

3.12.2 通往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及阳台的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并按照本规范第3.8节的要求在一侧或两侧设置扶手。

3.12.3 浴盆、淋浴、坐便器、洗手盆及安全抓杆等应符合本规范第3.9节、第3. 10节的有关规定。

3.12.4 无障碍住房 及宿舍的其他规定:

1 单人卧室 面积不应小于7.00m²,双人卧室面积不应小于10.50m²,兼起居室的卧室面积不应小于16.00m²,起居室面积不应小于14.00m²,厨房面积不应小于6. 00m²;

2 设坐便器、 洗浴器(浴盆或淋浴)、洗面盆三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4.00m²;设坐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3.00m²;设坐便器、洗面盆二件卫生洁具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2.50m²;单设坐便器的卫生间面积,不应小于2.00m² ;

3 供乘轮椅者使用的厨房,操作台下方净宽和高度都不应小于650mm,深度不应小于250mm;

4 居室和卫生间内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5 家具和电器控制开关的位置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

6 供听力障碍者使用的住宅和公寓应安装闪光提示门铃。

7.4.1 居住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住宅及公寓、宿舍建筑(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

7.4.2 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未设置电梯的低层和多层居住建筑,当设置无障碍住房及宿舍时,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2 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7.4.4 无障碍住房及宿舍宜建于底层。当无障碍住房及宿舍设在二层及以上且未设置电梯时,其公共楼梯应满足本规范第3.6节的有关规定。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6.6.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 建筑入口; 2 入口平台;

3 候梯厅; 4 公共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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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更新: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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