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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旅馆
宿舍
TIP
哪些是配套用房?
管理室(入口处)、会客空间(入口处)、活动室(每层)、公用厨房、开水间(每层)、洗衣房、公用盥洗室、清洁间(每层)。
JGJ36-2016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4.3.6 宿舍建筑内的主要出入口处宜设置附设卫生间的管理室,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
4.3.7 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人口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m?;设有门禁系统的门厅,不宜小于15m2。
4.3.8 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人均使用面积宜为0. 30m?,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 小于30m2。
4.3.9 宿舍建筑内设有公用厨房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公用厨房应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外窗和排油烟设施。
4.3. 10 宿舍建筑内每层宜设置开水设施或开水间。
4.3.11 宿舍建筑内宜设公用洗衣房,也可在公用盥洗室内设洗衣机位。
4.3.12 宿舍建筑应设置垃圾收集间,垃圾收集间宜设置在人口层或架空层。
4.3.13 宿舍建筑内每层宜设置清洁间。
4.3.14 宿舍建筑宜利用人口架空层或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集中的非机动车停车处。
4.3.12 宿舍建筑应设置垃圾收集间。
6.2.2 居室不应与电梯、设备机房紧邻布置。
4.2.7 宿舍建筑的主要人口层应设置至少一间无障碍居室,并宜附设无障碍卫生间。
3.2.4 宿舍应有不少于1/2居室满足住宅日照标准。
5.1.3 宿舍建筑内不应设置使用明火、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
5.2.2 宿舍建筑内的宿舍功能区与其他非宿舍功能部分合建时,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宜各自独立设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及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浙消[2020]166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的通知
1.4.1 宿舍楼的消防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规划部门认可按照成套住宅功能设置的除外),宿舍用房不得与其他功能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
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上述用房与商场、营业厅不应共用疏散楼梯。
本文最后更新:202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