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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疏散
楼梯间首层出口
2019.12
一、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5.5.17.2
GB 50016-2014(2018版)201911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下划线处为修订内容)
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疏散距离不大于30m的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进行疏散;对于4层及以下的多层公共建筑,当为敞开楼梯间或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条文解释:……当楼层数不大于4层时,楼梯间到达首层后可通过15m的疏散走道到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但对于层数为5层及以上的建筑,疏散楼梯间不能在建筑首层直通室外时,一般应通过专用的疏散走道通至室外;当首层门厅的火灾危险性较小,与门厅连通的管理用房、设备用房采取了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后,可以将首层门厅等扩大至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但要确保从楼梯间的门口起至直通室外的建筑外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有关防火分隔要求见本规范第6.4.2条、第6.4.3条的规定。
不超4层、小于24m,首层楼梯间门可设在距室外15米之内,同时条文解释中要求 通过疏散走道(不能是功能房间) 到达室外。(右图)
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左图、中图)“局部修订”中明确了距离不大于30m的要求。
TIP
一些问题: (局部修订版前后)
- 问题1(右图):不超过4层,做了封闭楼梯间,首层楼梯间门离室外小于15米,开向通道的门是否要象中图一样为乙级防火门?(已明确)
- 问题2(左图):住宅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内是否可以有管井门?(未明确)
- 问题3(左图/中图):楼梯间底层,离出口最远可以多少米?(已明确)
WARNING
← 不超过4层的高层建筑不适用,因为此条的前提是多层建筑。
二、(问1)关于5.5.17.2的理解
TIP
举例:不超过4层的旅馆(或商业),按规范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楼梯间在首层离直通室外的门不大于15m,开向疏散走道的其它门是否需要为乙级防火门?
- 理解1(√):不需要。
5.5.17.2中的楼梯间指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定义同2.1.14)三种,图示刚好画了敞开楼梯间而已。
- 理解2(ⅹ): 需要乙级防火门,理由详6.4.2.4。↓
(这个问题以前有争议。201911局部修订版后,右图设普通门可行。)
201911局部修订列举了3种情况,说明理解1正确。
高层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5.5.12)
TIP
↑ 还有一种做法,首层写设备间,设甲级防火门。规避掉6.4.2条文解释中说的“管道井的检查门”。
三、(问2)关于6.4.2的理解
举例:8层住宅(多层),标准层为敞开楼梯间
理解: 不满足5.5.17.2,首层应直通室外或扩大封闭楼梯间(超过4层时)。按6.4.2.4的条文解释,管井门不能直接开向楼梯内,在住宅项目中下图是否成立?
GB 50016-2014(2018版)201911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值班室等管理用房确需开向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时,连通开口部位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分隔。
(条文解释:有些建筑,在首层设置有大堂,楼梯间在首层的出口难以直接对外,往往需要将大堂或首层的一部分包括在楼梯内而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在采用扩大封闭楼梯时,要注意扩大区域与周围空间采取防火措施分隔。垃圾道、管道井等的检查门等,不能直接开向楼梯内。)
TIP
↗ 有下划线处为201911局部修订内容。大意和之前差不多。
江苏省《2019年建筑专业施工审查中疑难问题分析解答》
- 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内可以有设备间的门。
- 当超过4层时,首层应做成扩大封闭楼梯间的形式。即使楼上是敞开楼梯间。
四、(问3)大于4层时楼梯间首层疏散距离
浙消[2020]166号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4.2.1 用于敞开楼梯间(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到室外的距离不大于15m)疏散的门厅以及不用于其他楼梯间疏散的门厅与建筑其他部分之间可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2.2 当层数超过4层或可直通室外的门距离疏散楼梯间不超过30m时,可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含合用前室)、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门厅通至室外,该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门厅连通的配套小商铺、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单个面积不大于30 m²的商铺(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与门厅之间的开口部位可采用长度小于6m 的防火卷帘分隔,确需与相邻商业营业厅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进出;超过30m(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时,应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附图4.2.2)
TIP
浙江省规定距离为30m,和修订后的国标一致。
30~60之间的图示只适用于浙江省。其它地方应按《建规》6.4.14采用避难走道的形式。
INFO
之前规范没有明确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的防烟楼梯间前室离室外的距离,但也有一些相关的文件和地标涉及这个问题。
如:公津建字[2015]27号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是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中认为“不宜大于15米”可不再参考。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6.4.14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 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5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住宅首层住户的疏散
2019.12
一、首层住户的疏散距离和出口数量
TIP
- 当住宅首层户门不开向前室时,楼梯间的疏散依据上述规范。
- 高度大于54米时,注意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首层有住户时,一层住户很容易只有一个出口。)
- 当底层有住户时,需要核查一层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穿过门厅后到室外,经常会超15m或10m。)(5.5.25、5.5.28)
- 当每单元有两部分设的楼梯时,一层户门的疏散详5.5.29。 (意思就是,不要忘了让首层住户达到和楼上同等的疏散条件,满足“任一户门”的要求。)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5.5.25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6.5.3 公共出入口处应有标识,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应设门厅。
二、剪刀梯(或两部楼梯)共用首层对外出口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文解释:有关说明参见本规范第5.5.10条的说明,楼梯间的防烟前室,要尽可能分别设置,以提高其防火安全性。
防烟前室不共用时,其面积等要求还需符合本规范第6.4.3条的规定。当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时,进入剪刀楼梯间前室的入口应该位于不同方位,不能通过同一个入口进入共用前室,入口之间的距离仍要不小于5m;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5.5.10 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浙消[2020]166号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4.2.3 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的一个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或两部疏散楼梯在首层可利用同一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门厅通至室外,该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门厅连通的配套小商铺、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等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单个面积不大于30 m²的商铺(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与门厅之间的开口部位可采用长度小于6m 的防火卷帘分隔,确需与相邻商业营业厅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进出。
TIP
住宅的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共用,人数要按单元户数*3.2计算,满足百人每米的疏散宽度。或不小于楼梯宽度之和。(非住宅不能共用)
浙江省住宅或办公的两部楼梯在首层可以共用出口。(仅限于这两类)
首层对外出口宽度
2019.12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建筑类别 | 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 | 走道 | 疏散楼梯 | |
---|---|---|---|---|
单面布房 | 双面布房 | |||
高层医疗建筑 | 1.30 | 1.40 | 1.50 | 1.30 |
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 1.20 | 1.30 | 1.40 | 1.20 |
5.5.30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 90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中一边设置栏杆的疏散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
浙消[2020]166号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4.2.8 住宅建筑的地下车库、储藏室、自行车库,与上部建筑共用同一楼梯间的,其楼梯最小净宽可与上部住宅楼梯净宽一致。
4.2.13 高层建筑内,仅供地下室疏散楼梯使用的首层疏散外门可不按高层公共建筑首层疏散外门宽度要求设置。
TIP
- 多层公建外门≥900。(5.5.18图示1)
- 高层公建的楼梯间,在满足疏散宽度的前提下,非首层进入楼梯间的门净宽最小900,但楼梯间的首层门,需满足右表(最小1200)。
- 住宅楼梯间的门满足净900,首层疏散外门满足净1100。
浙消[2020]166号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4.1.35 疏散门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5 条、第5.5.18 条、第5.5.30 条规定的安全出口、厂房的疏散门、公共建筑的疏散门和住宅建筑的户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4.2.14 住宅的疏散楼梯间首层开向门厅的门及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净宽可按本《指南》第4.1.35 条第1 款的规定控制。
室外安全区域
1、集散场地
需要集散场地的有:
- 交通、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
- 剧场、电影院、宿舍、学校
- 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医疗及社会民生服务等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2.1.4 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及社会民生服务等公共建筑除应满足各类活动所需空间及使用需求外,还应满足交通、人员集散的要求。
条文说明:
2.1.4 本条对公共建筑提出基本功能的目标要求,除了要满足各类活动所需空间及使用、交通、人员的集散的最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本规范其他章节的相关要求。公共建筑包含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等场所。
教育类建筑是指供基础、技能及素质教育的教学场所。
办公科研类建筑是指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商谈、接洽、处理、服务性交易等业务活动的场所。
商业服务类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娱乐、休憩、餐饮、消费、日常服务的场所。
公众活动类建筑是指供休闲、运动、参观、观演、集会、社交、宗教信徒聚会的场所。
交通类建筑是指供旅客等候和运输、交通工具停放、交通管理的场所。
医疗类建筑是指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与护理,承担公共卫生的预防与保健,从事医学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场所。
社会民生服务类建筑是指社会民生服务场所。
综合类是指不同业态共处一个场所。
民用建筑具体分类见表1。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4.1.6 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的建筑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基地的出人口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2 建筑物主要出人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3 建筑基地内设置的绿地、停车场(位)或其他构筑物,不应对人员集散造成障碍。
条文说明:
4.1.6 本条是有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的控制性要求。特指大型、特大型交通、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的建筑基地的控制要求。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的基地由于人员量大且集散相对集中,因此人员疏散及城市交通的安全极为重要。由于建筑使用功能、建筑容量和人口容量均不同、人员集聚特点差异也大,故本条仅对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的基地提出了基本的、原则性底线规定。
本条人员密集公共建筑是指以下建筑设施:①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会展中心以及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②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③娱乐康体设施,包括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溜冰场等设施。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4.2.5 大型、特大型交通、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4 当建筑基地设置绿化、 停车或其他构筑物时,不应对人员集散造成障碍。
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3.1.3 剧场建筑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剧场建筑从红线的退后距离应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并应按不小于0.20m²/座留出集散空地。
2 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设置障碍物。
JGJ58-2008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3.1.2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6 电影院主要出入口前应设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其面积指标不应小于0.2m²/座,且大型及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的深度不应小于10m;特大型电影院的集散空地宜分散设置。
JGJ36-2016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3.2.4 宿舍主要出入口前应设人员集散场地,集散场地人均面积指标不应小于0.2m²。宿舍附近宜有集中绿地。
2、宽敞地带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5.5.19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条文解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一旦大量人员离开建筑物后,如没有一个较开阔的地带,人员还是不能尽快疏散,可能会导致后续人流更加集中和恐慌而发生意外。因此,规定该小巷的宽度不应小于3.00m,但这是规定的最小宽度,设计要因地制宜地,尽量加大。为保证人流快速疏散、不发生阻滞现象,该疏散小巷应直接通向更宽阔的地带。对于那些主要出入口临街的剧场、电影院和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其主体建筑应后退红线一定的距离,以保证有较大的疏散缓冲及消防救援场地。)
3、室外安全区域(国家规定)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2.1.14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条文说明:本条术语解释中的“室内安全区域”包括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及符合本规范第6.6.4条要求的天桥、连廊等。尽管本规范将避难走道视为室内安全区,但其安全性能仍有别于室外地面,因此设计的安全出口要直接通向室外,尽量避免通过避难走道再疏散到室外地面。)
6.4.12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²;
2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 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4、地方规定
浙消[2020]166号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4.1.34 利用架空层等空间直通室外时,当疏散外门至架空层投影外边缘的水平距离超过6m 且大于架空层层高时,水平疏散距离应计算至架空层投影外边缘;住宅建筑架空层仅作为景观、人员通行使用时,疏散外门至架空层投影外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15m。
2019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
2.3.4.28、《建规》第2.1.14条术语解释中“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及符合本规范第6.6.4 条要求的天桥、连廊等。
(1)如何判断上人屋面或平台满足符合疏散要求。
答:具备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2)对于一栋底部一层为商业网点,上部为住宅的建筑,住宅部分的疏散是否可以疏散到符合本条规定的上人屋面或平台,而不必通至底层疏散至地面。
答: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当屋面不具备消防车到达条件时,住宅每单元至少应有一部楼梯到达地面,以便于消防车到达后的救援。
2.3.4.39 底层为半开敞的空间(有顶无墙,类似灰空间),楼梯间人流疏散至此空间是否可视为已直达室外?
答:应根据关开敞的空间的具体情况判定,半开敞的空间不同于室外安全区域。
广州市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2019.11.12 )
2.5.14.14
3)位于建筑首层架空层内较深位置的门厅、房间或楼梯间,其开入架空层的疏骸门,是否可以认定为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还有,位于首层开向一端有敞口的廊道上的疏散门呢?是否需要有关于空间尺寸的附加规定作为前提?
答:3)处于建筑两个长边及以上的外墙均开敞的首层架空层中的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当其直通室外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时,等同于直通室外。 首层安全出口通过凹廊、骑楼、敞廊或相似建筑部位时,这类部位的开口面宽宽度不小于进深时,可以认为满足直通室外的要求(附图2.5.5)。
注:1、距离计算疏散距离通往室外的长度以首层走廊顶板投影的范围为界限。
2、楼梯至室外的距离: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
本文最后更新: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