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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幕墙
一般要求
1、施工图关于门窗和幕墙的编制深度规定
建质函[2016]247号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4.3.3 设计说明
6 门窗表(见表4.3.3-2)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隔热、气密性、水密性等)、窗框材质和颜色、玻璃品种和规格、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7 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的特点,节能、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防水、防火、防护、隔声的设计要求、饰面材质、涂层等主要的技术要求,并明确与专项设计的工作及责任界面。
2、门窗和幕墙的区别
1)、门窗
GB/T 8478-2008 铝合金门窗
3.4 主要受力杆件 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门窗:支座在主体结构之内的间断的外围护系统
A:镶嵌在建筑物墙体洞口中,由支承结构体系和面板组成
B:相对与建筑结构没有位移能力
2)、幕墙
GB/T21086-2007 建筑幕墙
建筑幕墙 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
幕墙:悬挂在主体结构之外的连续的外围护系统
A: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 (支撑结构体系包括埋件、转接件、幕墙龙骨面板包括玻璃金属石材)
B: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一般指的平面变形能力)
3、推拉窗
DB33 1064-2021-T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4.1.3 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 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外窗宜采用内开启形式,当采用外开窗或推拉窗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或措施。
4.1.4居住建筑除厨房、 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外,建筑外窗不宜采用推拉窗。
限制使用幕墙的要求
TIP
设计需同时满足国标和地标。
按杭州市的规定,住宅区内的建筑都不能做玻璃幕墙。(我们做居住小区内的生活馆时,经常会碰到这个问题,需要及时沟通可行的变通方案。比如沁园定义为系统窗,受力为门窗形式,控制玻璃的反射率,局部加设格栅等)
浙江省的要求,玻璃幕墙和石材幕墙都不可以。用到石材幕墙时需要注意。
1、国家规定
GB55016-2021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3.2.8 建筑物设置玻璃幕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居住建筑、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主干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分析;
2 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玻璃幕墙反射光在其窗台面上的连续滞留时间不应超过30min;
3 在驾驶员前进方向垂直角20°、 水平角±30°、行车距离100m内,玻璃幕墙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应造成连续有害反射光。
建标[2015]3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二)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2、浙江省
浙建[2013]2号 关于印发《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
1 使用范围
1.1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1.2 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1.3 玻璃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30。其中,下列区域幕墙用玻璃的可见光反射率不得大于0.16:
(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
(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
(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杭规发[2007]234号 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
四、玻璃幕墙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限制设置的建筑:
1.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其道路两侧建筑物20米以下立面,其余路段两侧建筑物10米以下立面;
2.城市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相邻建筑;
3.十字路口或多路交叉口处的建筑。
以上限制设置的建筑,结合建筑方案经专家论证可以设置玻璃幕墙的,其单个立面透明玻璃占墙面比不得大于0.6,且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
(二)禁止设置的建筑:
1.历史街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
2.居住小区内的建筑;
3.住宅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
4.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
(三)因情况特殊,确需设置的,经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确定。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本)
第三十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建筑幕墙的设计使用范围。
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以上部位不得使用玻璃或者石材幕墙。住宅、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宜使用玻璃或者石材幕墙。
DB33/T 1064-2021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4.2.3 窗墙面积比大的立面不应对周边环境产生光反射污染。
4.2.4 外窗不宜采用圆弧形,道路两侧如设置圆弧形窗户应避免反射光对驾驶人员视场的干扰。
门窗、幕墙物理性能
适用 | 规范 | 备注 |
---|---|---|
外门窗 | GB/T 7106-2019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 气密、水密、抗风压 |
外门窗 | GB/T 8484-2008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保温 |
门窗 | GB/T 8485-2008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空气声隔声 |
门窗 | GB/T 29737-2013 建筑门窗防沙尘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防沙尘 |
外窗 | GB/T 11976-2015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采光(同21086) |
幕墙 | GB/T 21086-2007 建筑幕墙 | 分级标准 |
幕墙 | GB/T 29043-2012建筑幕墙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保温(同21086) |
门窗幕墙 | GB/T 29908-2013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抗爆炸冲击波 |
门窗幕墙 | GB/T 29738-2013建筑幕墙和门窗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抗风携碎物冲击 |
门窗幕墙 | GB/T 31433-2015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 以上各表格汇合 |
节能 | GB 50189-20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3.3.5 气密性要求 |
节能 | JGJ 134-2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4.0.9 气密性要求 |
隔声 | GB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
地方规定
适用 | 规范 | 备注 | |
---|---|---|---|
浙江 | 门窗 | DB33/T 1064-2021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 4.2 门窗的物理性能要求 |
浙江 | 节能 | DB33 1015-2015 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4.2.5 气密性和国标一致 |
北京 | 门窗 | DB11 1028-2013 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 |
天津 | 门窗 | DB29-164-2013 天津市节能门窗技术标准 |
1、抗风压等级
TIP
门窗的抗风压等级(国家标准为公式法,当算出的值特别小时,低限应以规范为准)
幕墙的抗风压等级(算法以及等级和门窗完全一样)
GB/T 7106-2019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3.2 压力差 pressure difference 外门窗室内、外表面所受到的空气绝对压力差值。(注:当室外表面所受的压力高于室内表面所受的压力时,压力差为正值;反之为负值。)
3.5 抗风压性能 wind load resistance performance可开启部分在正常锁闭状态时,在风压作用下,外门窗变形不超过允许值且不发生损坏或功能障碍的能力。
DB33 1064-2021-T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4.3.1 建筑外窗风荷载标准值wk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经计算确定。抗风压性能指标值(P3)应满足风荷载标准值wk要求,且满足表4.3.1的规定。
基本风压≤0.45kN/m²时 | 基本风压> 0.45kN/m²时 |
---|---|
1 -6层建筑应≥1级,P3≥1000Pa; 7层及以上建筑应≥2级, P3≥1500Pa。 | 1 -6层建筑应≥2级, P3≥1500Pa; 7层及以上建筑应≥3级, P3≥2000Pa。 |
(条文解释: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中,分属第III建筑气候的IIIA区和IIIB区。其中IIIA区属于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大,暴雨强度大,因此对这部分地区外窗适当提高搞风压等级,可以提升窗户安全使用性能。)
相关规范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2.1 对于平坦或稍有起伏的地形,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按表8.2.1确定。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D四类:
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
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
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1.2 基本风压应采用按本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的50年重现期的风压,但不得小于0.3kN/m²,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主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的取值应适当提高,并应符合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8.1.3 全国各城市的基本风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E.5重现期R为50年的值采用。当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风压值在本规范表E.5没有给出时,……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6.1 计算围护结构(包括门窗)风荷载时的阵风系数应按表8.6.1确定。
计算举例:舟山80米高建筑,平顶(点击展开)
STEP1:确定地面粗糙度
比照规范GB50009-2012,8.2.1的描述,确定地面粗糙度。比如,确定为B。
STEP2:确定基本风压值
Step 2-4,均查GB50009-2012
STEP3:确定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STEP4:确定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平顶:对应表8.3.3《封闭式矩形平面房屋的局部体型系数》中的项次1。(项次2为双坡,项次3为单坡。)
迎风面为B,局部计算时应以各个面为迎风面计算后取大值。各处均有窗时,可以取1.4。
根据8.3.5.1,再加0.2,
所以取值为
STEP5: 确定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表格见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8.2.1
风压高度变化系
STEP6:计算风荷载标准值比
根据GB50009-2012,8.1.1
综合以上成果:
STEP7:确定抗风压等级
用“风荷载标准值 ”查表:门窗为6级;幕墙为6级;玻璃采光顶为6级
GB/T 31433-2015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5.2.1.1 抗风压性能 幕墙、门窗抗风压性能以定级检测压力p3为为级指标,分级应符合表2的规定。
GB21086-2007-T 建筑幕墙
5.1.1.4 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P3应符合本标准5.1.1.1的规定,并符合表12的要求。
INFO
JG/T 231-2018-T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8.1.2 玻璃采光顶结构性能分级应符合表17规定。在相应结构性能分级指标作用下,玻璃采光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结构构件在垂直于玻璃采光顶构件平面方向的相对挠度应不大于1/200;
b) 玻璃板表面不应积水,相对挠度不应大于计算边长的1/80,绝对挠度宜不大于20 mm;
c)玻璃采光顶不应发生损坏或功能性障碍。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3.3 计算围护构件及其连接的风荷载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局部体型系数μsl:
1 封闭式矩形平面房屋的墙面及屋面可按表8.3.3的规定采用;
2 檐口、雨篷、遮阳板、边棱处的装饰条等突出构件,取-2.0;
3 其他房屋和构筑物可按本规范第8.3.1条规定体型系数的1.25倍取值。
8.3.5 计算围护构件风荷载时,建筑物内部压力的局部体型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封闭式建筑物,按其外表面风压的正负情况取-0.2或0.2;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1.1 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
2 计算围护结构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GB55001-2021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4.6.1 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在基本风压、风压高度变化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地形修正系数和风向影响系数的乘积基础上,考虑风荷载脉动的增大效应加以确定。
2、水密性等级
- 定级及要求
GB/T 31433-2015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5.2.3.2水密性能
幕墙、门窗的水密性能以严重渗漏压力差值的前一级压力差值△P为分级指标,分级应分別符合表16和表17的规定。 表16 门窗水密性能分级(单位为帕)
分级 | 1 | 2 | 3 | 4 | 5 | 6 |
---|---|---|---|---|---|---|
分级指标△P | 100≤△P<150 | 150≤△P<250 | 250≤△P<350 | 350≤△P<500 | 500≤△P<700 | △P≥700 |
表17 幕墙水密性能分级(单位为帕)
分级代号 | 1 | 2 | 3 | 4 | 5 |
---|---|---|---|---|---|
固定部分 | 500≤△P<700 | 700≤△P<1000 | 1000≤△P<1500 | 1500≤△P<2000 | △P≥2000 |
可开启部分 | 250≤△P<350 | 350≤△P<500 | 500≤△P<700 | 700≤△P<1000 | △P≥1000 |
GB/T 21086-2007 建筑幕墙
5.1.2.2 水密性能分级指标值应符合表13的要求。
DB33/T 1064-2021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4.3.2 水密性能指标值(
(条文解释:我省由于台风暴雨多发,外窗渗漏水现象较为普遍。为减少建筑外窗渗漏水现象,本规程对外窗不发生严重雨水渗漏的最高压力差值△P提出了最低要求,具体的工程取值应满足设计及本条要求。)
INFO
Z为室外地面至计算用窗窗台的高度;△P1为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P2为其他非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表高度取值比最高窗窗台高即可,(如窗台离地87米,取值9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表8.2.1
Wo取值《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表E.5全国各城市的雪压、风压和基本气温中R=50的风压值,)
系数1000为kN/m²和Pa的换算系数;(风压值0.50KN/m²=500帕)
INFO
注1:塑料门窗水密性最小指标不应小于100Pa(《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第3.31条)(建筑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Q/QJCN 103-2006规定不小于250Pa)
注2:高层建筑、热带风暴和台风地区不应低于3级(设计值),非热带风暴、台风地区的多层建筑不应低于2级(设计值);一般计算值小于设计值时取设计值;
注3:也应同时参阅地方规范及国标地方图集来确定级别;某些地区水密性取值均>250Pa;如《建筑节能门窗(一)》06J607-1中北京地区高层住宅不应小于3级;
注4:沿海或平坦多风多雨地区(AB类)的水密性能等级会高点,应注意;玻璃幕墙同;
- 水密性等级的计算方法(门窗)
JGJ214-2010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4.5.2 铝合金门窗的水密性能设计指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举例:衡阳100米高的住宅
注:此公式
:::detail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2.1 对于平坦或稍有起伏的地形,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按表8.2.1确定。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D四类: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
- 水密性等级的计算方法(幕墙)
GB/T 21086-2007 建筑幕墙
5.1.2.1 幕墙水密性能指标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a)GB 50178中,IIIA和IVA地区,即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按式(1)计算,且固定部分不宜小于1000Pa,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式中:
b)其他地区可按a)条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低于700Pa,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水密性等级(幕墙)计算(举例)
举例:浙江舟山80米高建筑
STEP 1:确定地面粗糙度
比照规范GB50009-2012,8.2.1的描述,确定地面粗糙度。比如,确定为B。
Step 1、2、3均查GB50009-2012
STEP 2:确定基本风压值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1.2 基本风压应采用按本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的50年重现期的风压,但不得小于0.3kN/m²,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主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的取值应适当提高,并应符合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8.1.3 全国各城市的基本风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E.5重现期R为50年的值采用。当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风压值在本规范表E.5没有给出时,……
STEP 3:确定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8.6.1 计算围护结构(包括门窗)风荷载时的阵风系数应按表8.6.1确定。
STEP 4:
是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
STEP 5:计算
按《GB/T 21086-2007 建筑幕墙》5.1.2.1中的公式:
(注:非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再乘0.75)
STEP 6:确定幕墙的水密性等级
查表《GB/T 21086-2007 建筑幕墙》5.1.2.2
计算方法二:
JGJ255-2012,为正式规范条文,成文于2012年。
(和GB50009-2012同一天开始实施)
-水密性等级的计算方法(采光顶)
1)、
GB/T 21086-2007,附录B(资料性附录)
B.2.1.2.1 采光顶和金属屋面水密性能指标值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a)在GB50178中,IIIA和IVA地区,即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按下式计算,且固定部分不且小于1500Pa
,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式中:
- 计算公式和等级标准和幕墙完全一样(举例算法详上一页),采光顶的下限值要求比幕墙更高。
(注:非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再乘0.75)
INFO
计算方法一:
GB/T 21086-2007,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非正式条文内容),成文于2007年。
(早于GB50009-2012)
JGJ255-2012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4.2.5 采光顶与金屋屋面的水密性能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 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的地区,水密性能设计取值应按下式计算,且取值不应小于200Pa:
式中:
2 其他地区,水密性能可按第1款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取值不宜低于150Pa。
3 开启部分水密性按与固定部分相同等级采用。
(条文件解释: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是指《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1993中的IIIA和IVA地区。)
3)、定级
JG/T 231-2018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8.3 水密性能 水密性能分级指标(
3、气密性等级
GB55015-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3.1.16 居住建筑幕墙、 外窗及敞开阳台的门在10Pa 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不应大于1. 5m³,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q2不应大于4.5m³。
DB33 1064-2021-T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4.3.3 气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节能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公共建筑10层及以上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7级(q1≤1.0且qz≤3.0);
2 公共建筑10层以下建筑外窗和居住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q1≤1.5 且q2≤4.5)。
(条文解释:本条公共建筑外窗气密性能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要求设置,居住建筑外窗气密性能根据现行浙江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的要求,做了适当提高。)
DB33 1015-2021 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2.5 居住建筑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规定的7级;
2 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 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规定的6级。
DB33 1036-202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3.5 公共建筑外窗 和幕墙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类公共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中规定的7级要求,乙类公共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要求;
2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33规定的3级,安装部位高度大于100m的透光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4级。
门窗的气密性等级(最低要求详节能设计规范)
公建
居住
幕墙的气密性等级(和门窗不一样)
窗及开启扇的尺寸要求
1、洞口模数要求
GB5824-2021-T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4.1 建筑门洞口尺寸系列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建筑窗洞口尺 寸系列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民用建筑门洞口优先尺寸系列应符合表3的规定。
4.4 民用建筑窗洞口优先尺寸系列应符合表4的规定。
4.5 非矩形门窗的洞口标志宽、高参数,应按照其外接矩形门窗洞口的标志宽、高参数选用[见图1e)]。
4.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规格型号以门窗洞口标志宽度和高度的千、百、十位数字,前后顺序排列组成的六位数字表示,无千位数字,以“0”表示。
示例1:门洞口的标志宽度为900 mm、标志高度为2 100 mm时,其型号为090210。
示例2:窗洞口的标志宽度为1 200 mm、标志高度为1 500 mm时,其型号为120150。
GB30591-2014-T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
4.3 标准门窗安装构造
建筑标准门窗与洞口的连接方式采用GB/T 5824规定的B小于B;和A小于A:时的平接构造,横向及竖向安装构造见图1和图2。
DB33 1064-2021-T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4.4.1 建筑外窗洞 口应进行标准化设计。洞口尺寸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 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 30591的模数协调原则。
4.4.2 住宅建筑外窗标准化洞口设计( 含组合外窗标准化设计)使用量不应低于60%。非标准化洞口设计的外窗材料、构造和安装方式均应与标准化洞口设计的外窗一致。
4.4.3 建筑工程设计窗洞口尺寸宜选用表 4.4.4规定的标准洞 口尺寸,并减少规格数量,使其相对集中。
DGJ32 157-2017-J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4.0.1 居住建筑(包括按居住建筑设计的住宅式公寓)应采用标准化外窗系统,阳台门(含门连窗)以及确因立面设计所需而设计的折线形、弧形、多边形等异型外窗可采用非标准化外窗。同一工程中,非标准化外窗的立面、材料、安装方式和性能指标应与标准化外窗系统保持一致。
4.0.2 建筑设计单位在设计选用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时宜按下列顺序进行:
1 按本规程表3.1.1合理选择洞口尺寸系列。
2 按本规程第3.2.1、 3.2.11 条选择标准化外窗材料种类 和立面及开启形式。……
2、开启扇立面占比(国标)
JGJ362-2016 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
4.2.5 ……公共建筑外窗含阳台门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
GB/T50378-20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5.2.2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6分。 2 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得4分;达到35%,得6分。
3 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条文解释:有严格的室内温湿度要求、不宜进行自然通风的建筑或房间,本条不参评。当建筑层数大于18层时,18层以上部分不参评。)
GB50189-20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2.8 单一立面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类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当透光幕墙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可开启窗扇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2 乙类公共建筑外窗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窗面积的30%。
WARNING
- 开启扇立面占比,地方规范多为“应”,外窗的要求比较统一都是30%。
3、开启扇立面占比(地标)
DGJ32/J 71-2014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5.2.12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
DGJ32/J 96-2010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3.4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在每个独立开间应设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DB34/T 1589-2012 《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安徽省
4.1.8 公共建筑外窗的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可开启部分的面积不宜小于幕墙面积的15%...
DB37/T 5016-2014 《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山东省
4.2.2.3 公共建筑外窗的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
DBJ 43 003-2017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2.6 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为开启扇面积和窗开启后的空气流通界面面积的较小值;
2 甲乙类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设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当透光幕墙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可开启窗扇时,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3 丙类公共建筑外窗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窗面积的30%,当窗墙面积比小于12%时,外窗应全部可开启。
4、可开启窗扇尺寸(上限)
JGJ362-2016 《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
4.2.7 外开窗扇的宽度不宜大于600mm、高度不宜大于1200mm,开启角度不应大于85°。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
10.4.7 平开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6m,净高不宜大于1.4m。推拉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9m,净高不宜大于1.5m。
DB33/T 1064-2021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浙江
4.2.5 外平开窗扇的宽度不宜超过650mm,高度不宜超过1500mm,开启角度不宜大于75°;推拉窗扇的宽度不宜超过900mm,高度不宜超过1500mm。
湖建发[2020]3号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的通知
3.5 外开窗扇脱落防治
3.5.1 金属门窗平开窗窗扇宽度不应大于650mm,高度不应超过1500mm;推拉窗窗扇宽度不应大于900mm,高度不应超过1800mm 。
5、可开启窗扇尺寸(下限)
TIP
当为消防救援窗时,净高和净宽均不能小于1.0m,可采用固定窗击碎。
当为防火隔间外窗时,按右页窗,还不够1m²。
→ 做够窗扇面积后,门窗选型时还应注意窗的开启形式。开启后窗扇不靠边时,将影响有效开启面积。
浙消[2020]166号
3.4.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32 条第1款规定的可开启外窗的有效开启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高层住宅能否做外平开窗
TIP
- 外平开窗 ≠ 外开窗 从国标和技术措施来看,高层建筑外开窗是可以的,外平开窗是不可以的。
- 北方地区均有条文严禁高层外平开窗(天津住宅建筑外开窗也不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推广应用技术部分11、12、13、15之“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其中外平开窗仅适用于多层建筑。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
10.4.2 平开窗比推拉窗的气密性好。多层居住建筑(小于或等于6层)常采用外平开或推拉窗;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当采用推拉窗或外开窗时,应有加强牢固窗扇、防脱落的措施。
1、以下省份都不行
TIP
- 安徽、江苏也不行。(多数省市有自己的门窗地方规范,留意查看即可。)
- 浙江放宽到外开窗都可以。(重庆、贵州也可以,但没有文件依据。)
- 南方地区,注意咨询。
DB11/1028-2013 《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北京市
4.9.3 七层(含七层)以上建筑严禁采用外平开窗;采用推拉门窗时,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和防脱落措施。
DB13 114--2013-J 河北省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4.1.6 民用建筑工程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不得采用外平开窗。
DB29-164-2013 天津市节能门窗技术标准
4.1.3 住宅建筑外窗开启扇不应外开,其它建筑宜采用内平开型式。采用塑料窗和玻璃钢窗时,平开窗应采用角部铰链,7层和7层以上严禁采用外开窗;铝合金窗采用外开型式时,7层和7层以上应采用上悬开启型式,并应设置限位支撑,其开启角度不应大于30°,且水平开启距离不得大于600mm。
DB37/T 5016-2014 山东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
4.1.2 民用建筑外窗应以平开、滑轴平开、平开下悬为主要开启形式。7层及7层以上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包括滑轴外平开窗)。
DB34/T1589-2012 《建筑节能门窗应用技术规程》安徽
4.3.3 多层公共建筑、1~6层居住建筑外窗宜采用平开窗。高层公共建筑、中高层及高层居住建筑应采用内平开、下悬开启或多点锁具上悬窗,不应设计外平开窗。
DGJ32/J62-2008《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4.9.4 中高层以上建筑不宜采用外平开窗。
DGJ32 157-2017-J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江苏
4.0.5 采用外平开窗系统时,应用高度不应超过7层(含7层)。
2、以下省份可以采取措施
DB33/T 1064-2021《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浙江省
4.1.3 建筑高度大于 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外窗宜采用内开启形式,当采用外开窗或推拉窗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或措施。
遮阳
GB55015-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3.1.15 建筑遮阳措施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
1、设置要求——住宅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7.1.8 除严寒地区外,居住空间朝西外窗应采取外遮阳措施,居住空间朝东外窗宜采取外遮阳措施。当采用天窗、斜屋顶窗采光时,应采取活动遮阳措施。
JGJ75-201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0.10 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必须采取建筑外遮阳措施,建筑外遮阳系数SD不应大于0.8。
4.0.11 居住建筑的南、北向外窗应采取建筑外遮阳措施,建筑外遮阳系数SD不应大于0.9。
DB33/1015-2015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
4.2.3 东、西向空调空间的外窗应设置
活动外遮阳或活动中间遮阳,南向空调空间的外窗宜设置水平遮阳、活动外遮阳或活动中间遮阳。(条文解释:其中,“东”代表从东偏北30°(含30°)至东偏南60°(含60°)、“西”代表从西偏北30°(含30°)至西偏南60°(含60°)。)
DGJ32/J 123-2011 建筑外遮阳工程技术规程 (江苏省)
3.0.1 江苏省新建、改扩建建筑的屋顶天窗、东西南三向外门窗及透明玻璃幕墙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执行65%节能标准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和甲、乙类公共建筑以及寒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的北向外窗及透明幕墙也应采取遮阳措施。其中:
居住建筑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宜设置为活动式;东、西、北三向外窗宜设置外遮阳设施,东、西向设置时应为活动式,当东、西向为居住空间时,应设置活动式外遮阳装置。
执行65%节能标准的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其东西南三向外门窗应设置外遮阳装置,当为居住空间时,应设置活动式外遮阳装置。
公共建筑外窗(含透明幕墙)宜设置外遮阳设施。
建筑屋顶透明部分宜设置外遮阳设施。
DBJ 43/001-2017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海南省)
4.1.2 建筑的主要朝向宜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2 居住空间不应在东、西向开设外窗,否则应设置活动外遮阳,南向外窗宜设置水平遮阳或活动外遮阳。
2、设置要求——公共建筑
GB50189-20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2.5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温和地区的建筑各朝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均应采取遮阳措施;寒冷地区的建筑宜采取遮阳措施。当设置外遮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东西向宜设置活动外遮阳,南向宜设置水平外遮阳;
2 建筑外遮阳装置应兼顾通风及冬季日照。
JGJ39-2016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
3.2.9 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向;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7.4.2 民用建筑的隔声减噪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 高层建筑的外门窗、外遮阳构件等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啸声的发生。
3、选型
DB33 1064-2021-T 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4.1.5 7层以上的建筑外窗采用活动外遮阳设计时,宜采用外遮阳一体化外窗系统。
4、规范图集
JG/T 251-2017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
JG/T 252-2009 建筑用遮阳天篷帘
JG/T 253-2009 建筑用曲臂遮阳篷
JG/T 254-2009 建筑用遮阳软卷帘
JG/T 255-2020 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
JG/T 399-2012 建筑遮阳产品术语
JG/T 443-2014 建筑遮阳硬卷帘
11ZJ903 建筑外遮阳(中南标)
11BJ2-10 建筑节能外窗、建筑遮阳(华北)
苏J33-2008 建筑外遮阳
防干扰
NOTE
- 开启的门窗不应妨碍交通。
- 公共厕所的窗台有高度要求。
- 居住建筑应避免视线干扰。
📕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5.8.4 面临走廊、共用上人屋面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向走廊开启的扇不应妨碍交通。
7.3.4 ……当内天井、凹天井中设置相邻户间窗口时,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 CJJ14-2016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4.3.2 公共厕所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8 单层公共厕所窗台距室内地坪最小高度应为1.80m;双层公共厕所上层窗台距楼地面最小高度应为1.50m。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
2.6.5 居住区住宅建筑应避免视线干扰,有效保障私密性的措施。窗对窗、窗对阳台防视线干扰距离一般不宜小于18m。
住宅户门的保温、隔声、防盗
WARNING
国标提高了要求。按国标强条。
1、住宅户门的保温
GB55015-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3.1.8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表3.1.8-11的规定。
户门(传热系数K[w/m²·k])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户门 | 户门 | ||
---|---|---|---|
严寒A、B、C区 | 寒冷区 | 夏热冬冷区、温和A区 | 其余 |
≤1.50 | ≤2.00 | ≤2.00 | - |
2、住宅户门的隔声
GB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4.2.5 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构件名称 |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 |
---|---|---|
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超居室(厅)的窗 |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 | ≥30 |
其他窗 |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 | ≥25 |
4.2.6 外窗、户(套)门和户内分室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构件名称 |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 |
---|---|---|
外墙 |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 | ≥45 |
户(套)门 |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 ≥25 |
户内卧室墙 |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 ≥35 |
户内其他分室墙 |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 | ≥30 |
GB8485-2008-T 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4.2 分级表 建筑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见表1。
分级 | 外门、外窗的分级指标值 | 内门、内窗的分级指标值 |
---|---|---|
1 | 20≤Rw+Ctr<25 | 20≤Rw+C<25 |
2 | 25≤Rw+Ctr<30 | 25≤Rw+C<30 |
3 | 30≤Rw+Ctr<35 | 30≤Rw+C<35 |
4 | 35≤Rw+Ctr<40 | 35≤Rw+C<40 |
5 | 40≤Rw+Ctr<45 | 40≤Rw+C<45 |
6 | Rw+Ctr≥45 | Rw+C≥45 |
隔声要求高于国标举例(重庆市):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2017年版
3.3.3.1 主要门窗的类型、材质、开启方式、技术性能要求(抗风性、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隔声性等)。
2 附门窗明细表。
门窗编号 | 数量 | 尺寸 | 类型 | 开启方式 | 物理性能表 | |||||
---|---|---|---|---|---|---|---|---|---|---|
抗风压性能 | 气密性能 | 水密性能 | 保温性能 | 隔热(遮阳)能性 | 隔声性能 | |||||
... | ||||||||||
注: 1 外窗及阳台门的物理性能参见《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幕墙的物理性能参见《建筑幕墙》GB/T2108。 2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相关标准的4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相关标准的6级;建筑物1~6层的幕墙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相关标准的2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相关标准的3级。 3 位于大风压且多雨的地区时,窗的水密性不应低于3级。 4 沿街的住宅或环境噪声较大时,应采用隔声性能较好的外窗,可采用中空玻璃或双层窗,其隔声性能不应小于4级。 5 门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节能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
龙水湖1-4地块(重庆桃李春风P53)图审意见:
4)十二.(一).2可补充,沿街住宅或环境噪声较大时,建筑外门窗的隔声性能不应低于4级,《重庆市初设规定》表3.3.3备注4。
地方规定有更高要求时,应注意满足。
3、住宅户门的防盗
GB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6.3.13 建筑门窗的设计与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所有门窗的框架、固定方式、五金部件等应具有均衡的防撬、防砸、防拆卸等防护能力,并与墙体的防护能力相匹配;
2 有防盗要求时,保护目标所在的部位或区域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采用相应安全级别的防盗安全门和相应防护能力的防盗窗;…
(条文解释:2 本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选择防盗安全门和防盗窗等实体防护产品时,应根据保护目标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产品。在现行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2007中规定了甲、乙、丙、丁四个安全级别;防盗窗目前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选用时也应考虑其防护能力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窗户加工采用的玻璃、金属框架材料应具备相应的防砸、防破坏能力。同时,防盗门和防盗窗的安装与固定的构造和附件也要考虑防砸、防撬、防凿、防切割等防护能力。)
TIP
→ GB50348-2018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构)筑物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以及系统运行与维护。防盗要求为强条,但没有规定具体级别要求。
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5.8.5 住宅户门应采用具备防盗、隔音功能的防护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6.9.5 地上住宅楼、电梯间宜与地下车库连通,并宜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4、防盗门的安全级别分类
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4.1 分类 防盗安全级别按表4进行分类,共分为4级,其中中文代号为“甲”、“乙”、“丙”、“丁”,拼音字母代号分别为“J”、“Y”、“B”、“D”。甲为最高级,依此递减。
5.3 永久性标记
a) 防盗安全门应有永久性防盗安全级别标记;
b) 防盗安全级别标记由其中文代号和平面圆组成,中文代号应位于直径为Φ25mm的平面圆中;
c)以宋体凹印形式永久固定在内侧铰链边上角,距地面高度1600±100的位置上。
GB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5.4.2 钢质板材厚度 a) 门框按防盗 安全的乙、丙、丁级别分别应选用2.00mm、1.80mm、1.50mm。
5.6.1 防盗安全级别 应符合表4的规定。
项目 | 级别 | |||
---|---|---|---|---|
甲级 | 乙级 | 丙级 | 丁级 | |
门扇钢板厚度(mm) | 符合设计要求 | 外面板≥1.0-δ内面板≥1.0-δ | 外面板≥0.8-δ内面板≥0.8-δ | 外面板≥0.8-δ内面板≥0.6-δ |
防破坏时间/min | ≥30 | ≥15 | ≥10 | ≥6 |
机械/电子防盗锁防盗级别 | B | A | ||
注1:级别分类原则应同时符合同一级别的各项指标。注2:“δ”为GB/T 708、GB/T 709中规定的允许偏差。 |
5、住宅防盗门的安全级别
甬 DX-03-2018 《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
8.2.9 户门的性能和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户门应为具备防盗功能的防护门,防盗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丙级;
DB 50-377-2011-T 重庆市防火防盗入户门通用技术条件
4.4 按耐火性能和防盗安全级别分类及代号 防火防盗入户门按耐火性能和防盗安全级别的分类及代号见表2。
说明 | 代号 | ||
---|---|---|---|
耐火性能 | A类隔热 | 耐火隔热性≥1.50h,耐火完整性≥1.50h | A1.50(甲级) |
耐火隔热性≥1.00h,耐火完整性≥1.00h | A1.00(乙级) | ||
防盗安全级别 | 外面板≥0.8-δ,内面板≥0.8-δ;防破坏≥10min | B(丙级) | |
外面板≥0.8-δ.内面板≥0.8-δ;防破坏≥6min | D(丁级) | ||
注:“δ”为GB/T 708、GB/T 709中规定的允许偏差。 |
- 重庆防盗户门只有丙级和丁级,内、外面板厚度均≥0.80mm(丁级的要求已高于国标中的丁级)。门框厚度为1.80、1.50。(同国标)
TIP
国标中没有规定住宅户门的具体级别要求,但从分级来说,最低丁级。
设计时应按丙级设计。
宁波市要求不低于丙级。
DB65 3912-2016-T 新疆住宅用户进户门通用技术条件
5.6.1 安全级别应符合表4的规定。
项目 | I级 | II级 |
---|---|---|
破坏时间(min) | ≥12 | ≥8 |
安全级别(机械锁/电子锁) | B | A |
外板/内板(厚度mm) | 1/1 | 0.8/0.8 |
门框钢板(厚度mm) | 1.80 | 1.50 |
TIP
- 新疆住宅进户门安全级别分成I、II级(分级和国标不同)。II级的破坏时间8min高于国标中的丁级。(国标中的丁级无法达到II级要求。)
设计时不应低于丙级。
本文最后更新: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