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无障碍设计

相关规范

地区代码规范
全国GB 55019-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全国GB 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北京DB11 1222-2015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
北京DB11 1950-2021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
北京DB11 805-2011-T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
北京DB11 1222-2015人行天桥与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
北京DB11 746-2010-T公园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
上海DB31 1314-2021-T住宅无障碍改造技术指南
浙江DB33 2356-2021-T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
浙江DB33 1267-2022-JT城市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 DB3301 0300-2019-T 饭店无障碍设施与服务规范

  • DB5223 27-2021-T新市民居住区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规范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DB13 2068-2014-T 公园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 河北

无障碍出入口

无障碍出入口的种类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4.1 无障碍出入口应为下列3种出入口之一:

1 地面坡度不大于1:20的平坡出入口;

2 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

3 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

TIP

  • 无障碍出入口只能三选一。

  • 要有入口平台,宽度需满足要求。

  • 要有雨蓬。(浙江省1.5米)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3.3.1 无障碍出入口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 平坡出入口;

2 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走道的出入口;

3 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

入口平台宽度、雨蓬等要求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4.2除平坡出入口外,无障碍出入口的门前应设置平台;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平台的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无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篷。

2.4.3设置出入口闸机时,至少有一台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或者在紧邻闸机处设置供乘轮椅者通行的出入口,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

img

img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6.6.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img

img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3.3.2 无障碍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4 除平坡出入口外,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平台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

5 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门厅、过厅如设置两道门,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

img

img

DB33 1267-2022-JT 城市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4.2.3 无障碍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

2 室外 地面滤水箅子的孔洞宽度不应大于13mm;

3 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宜只应用于受场地限制无法改造坡道的工程;

4 除平坡出入口外, 在门完全开启的状态下,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平台净深度不应小于1.50m;设有电梯的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无障碍出入口的平台净深度不应小于2.00m;

5 建筑物无障碍出入 口的门厅、过厅如设置两道门,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

6 无障碍出入口内外应有不小于1.50mx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7 建筑物无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篷,雨篷深度不应小于1.50m,长度不小于出入口宽度。

无障碍坡道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3.1 轮椅坡道的坡度和坡段提升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坡度不应大于1:50,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2,当条件受限且坡段起止点的高差不大于150mm时,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

2 每段坡道的提升高度不应大于750mm。

2.3.2 轮椅坡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

2.3.3 轮椅坡道的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坡道的通行净宽,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 50m,门扇开启和物体不应占用此范围空间。

2.3.4 轮椅坡道的高度大于300mm且纵向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2.3.5 设置扶手的轮椅坡道的临空侧应采取安全阻挡措施。

img

TIP

↑ 1200为净宽,当有安全挡台时,应扣除挡台的结构及饰面。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6.6.2 废止

6.6.2 住宅入口及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6.6.2的规定;

坡度1:201:161:121:101:8
最大高度(m)1.50(0.75)1.00(0.75)0.750.60(0.15)0.35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3.4.4 轮椅坡道的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坡度1:201:161:121:101:8
最大高度(m)1.20(0.75)0.90(0.75)0.750.60(0.15)0.30
水平长度(m)24.00(15)14.40(12)9.006.00(1.5)2.40

3.4.2 轮椅坡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3.4.6 轮椅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3.4.3 轮椅坡道的高度超过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扶手应符合本规范第3.8节的相关规定。

3.4.7 轮椅坡道临空侧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条文解释:……可以是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挡台,也可以做与地面空隙不大于100的斜向栏杆等。)

JGJ/T331-2014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4.1.7 建筑坡道、楼梯踏步及经常有水、油污的地面进行防滑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的规定,其防滑等级应按水平地面等级提高一级,并应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出入口的门

TIP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手动门、电梯门,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自动门1000)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5.1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门应可以被清晰辨认,并应保证方便开关和安全通过。

2.5.2 在无障碍通道上不应使用旋转门。

2.5.3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门不应设挡块和门槛,门口有高差时,高度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

2.5.4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手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和扩建建筑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既有建筑改造或改建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

2 平开门的门扇外侧和里侧均应设置扶手,扶手应保证单手握拳操作,操作部分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00m;

3 除防火门外,门开启所需的力度不应大于25N。

2.5.7 连续设置多道门时, 两道门之间的距离除去门扇摆动的空间后的净间距不应小于1.50m。

2.5.8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安装有闭门器的门,从闭门器最大受控角度到完全关闭前10°的闭门时间不应小于3s。

2.5.9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双向开启的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安装观察窗,通视部分的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850mm。

GB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6.6.2 废止

6.6.2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

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

img

img

img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3.5.3 门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并不宜采用弹簧门、玻璃门;当采用玻璃门时,应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2 自动门开启后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

3 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有条件时,不宜小于900mm;

4 在门扇内外应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无障碍电梯及升降平台

设置要求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6.4 公共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条文说明:)2.6.4 本条为功能性要求。考虑到公共建筑使用者的公共性,设置本条,并不意味着其他类型的建筑允许不设置无障碍电梯,其他类型建筑应满足相关标准的对于无障碍电梯设施的要求。本条沿用现行标准条文。

电梯厅

浙江省住宅无障碍电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800。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6 无障碍电梯和升降平台

2.6.1 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门前应设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公共建筑的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80m;2. 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0m,且距内转角处侧墙距离不应小于400mm, 按钮应设置盲文标志;3. 呼叫按钮前应设置提示盲道;4. 应设置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

(条文说明:)2.6.1 本条为功能性要求。根据近些年实际情况,参考国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本条在现行标准条文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1款 电梯是包括乘轮椅者在内的行动障碍人群使用最为频繁和方便的垂直交通设施。乘轮椅者在到达候梯厅后,要转换位置和等候,因此候梯厅的深度净尺寸为1.80m比较合适。在空间相对局促时,候梯厅的深度也不应小于1. 50m,以满足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第2款 呼叫按钮应设置在能让乘轮椅者及其他行动障碍者易于触碰的位置。当呼叫按钮一侧有垂直墙面时,设置的位置需要距离墙面有-定的距离,以方便乘轮椅者进行操作。盲文标志不宜设置在按钮上,以避免误按。盲文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的有关规定。

第3款 在呼叫按钮前设置提示盲道可以辅助视觉障碍者分辨呼叫按钮所在位置,方便其呼叫电梯。提示盲道尽量避开进出电梯的主要通路以保证乘轮椅者和老年人的通行顺畅。

第4款 为方便听觉障碍者辨别电梯停靠楼层和运行信息,设置显示装置对其进行提示;为方便视觉障碍者辨别电梯停靠楼层,设置抵达音响对其进行提示。

DBJ33/T 1267-2022 城市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4.4.3 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 1.80m;

2 呼叫按 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0m,距转角处侧墙距离不应小于0.40m,按钮旁应设盲文标志;

3 呼叫按钮前应设提示盲道;

4 电梯门洞宜采用梯形入口,门洞宜朝外放大,最窄处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且不应小于0.80m;

5 候梯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

6 宜在距地0.10m~0.35m高度设置脚下操作按钮。

电梯参数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6.2 无障碍电梯的轿厢的规格应依据建筑类型和使用要求选用。满足乘轮椅者使用的最小轿厢规格,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10m。同时满足乘轮椅者使用和容纳担架的轿厢,如采用宽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50m, 宽度不应小于1.60m; 如采用深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m, 宽度不应小于2.10m。轿厢内部设施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条文说明:)2.6.2 本条为功能性要求。在使用电梯时,乘轮椅者需要相对更大的空间。因此,无障碍电梯轿厢的尺寸应满足包括乘轮椅者在内人士的使用便利和安全。深度为1.40m、宽度为1.10m的小型梯,轮椅进人电梯后不能回转,只能正面进人倒退而出,或倒退进人正面而出,所以这个尺寸为底线性要求,在条件受限的情况下满足乘轮椅者的基本使用条件,具体项目应综合考虑急救和无障碍需求确定适合的轿厢尺寸。轿厢内部设施包括装置设备、内表面材料、扶手等应满足相关标准的无障碍要求。根据近些年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本条在现行标准条文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2.6.3 无障碍电梯的电梯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为水平滑动式门;2. 新建和扩建建筑的电梯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既有建筑改造或改建的电梯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3. 完全开启时间应保持不小于3s。

(条文说明:)2.6.3 本条为功能性要求。本条中的电梯门包括楼层门和轿厢门。根据近些年实际情况,参考国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本条在现行标准条文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升降平台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6.5 升降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深度不应小于1.20m, 宽度不应小于900mm, 应设扶手、安全挡板和呼叫控制按钮,呼叫控制按钮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2.6.1条的有关规定;

2. 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

3. 传送装置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条文说明:)2.6.5 本条为功能性和安全性要求。升降平台包括垂直升降平台和斜向升降平台,垂直升降平台在改造工程中因场地限制而应用较多。升降平台的下部、传送装置等易造成伤害的部位应采取围挡等形式的安全防护措施。第1款在现行标准条文基础上进行了调整,第2款、第3款涉及人身安全,沿用现行标准条文。

无障碍楼梯

楼梯、台阶和扶手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2.7 楼梯和台阶

2.7.1 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的楼梯和台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梯段的宽度相对应;

2 上行和下行的第一 -阶踏步应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

3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

4 踏步防滑条、警示条等附着物均不应突出踏面。

2.7.2 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的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台阶和楼梯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2.8 扶手

2.8.1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mm~900mm;设置双层扶手时,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mm~700mm。

2.8.2 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的楼梯、台阶和轮椅坡道的扶手应在全长范围内保持连贯。

2.8.3 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主要使用的楼梯和台阶、轮椅坡道的扶手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延伸长度不应小于300mm;扶手末端应向墙面或向下延伸,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8.4 扶手应固定且安装牢固,形状和截面尺寸应易于抓握,截面的内侧边缘与墙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40mm。

2.8.5 扶手应与背景有明显的颜色或亮度对比。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7.3.1 居住区内的居委会、卫生站、健身房、物业管理、会所、社区中心、商业等为居民服务的建筑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设有电梯的建筑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未设有电梯的多层建筑,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3.6.1 无障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直线形楼梯;

2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

3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直角形突缘的踏步;

4 宜在两侧做扶手;

5 如采用栏杆式楼梯,在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条文解释:……可以是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挡台,也可以做与地面空隙不大于100的斜向栏杆等。)

6 踏面应平整防滑或在踏面前缘设防滑条;

7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宜设提示盲道;

8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宜有区分和对比;

9 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

img

img

img

img

img

本文最后更新:2024-09-18

欢迎评论留言